林雲海:磚家證實,胡斌拿路人的生命當兒戲!

林雲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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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0日訊】眾所周知,飆車是種遊戲,不管是賽道上的飆車,還是馬路上的飆車,都是遊戲。之所以我們欣賞賽道上的飆車遊戲,而詛咒馬路上的飆車遊戲,關鍵在於,賽道上的飆車遊戲無論在客觀上,還是在主觀上,都沒有讓路人成為遊戲的一部份,而馬路上的飆車遊戲至少在客觀上是讓路人成為了遊戲的一部份的,而如果在主觀上也視路人為遊戲的一部份,而又未事先經得路人同意,那就更加邪惡了。

兩位刑法專家,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研究員劉仁文和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劉明祥教授都毋庸置疑地證實了胡斌是在飆車,劉仁文研究員更證實了「從客觀上來講,胡斌的飆車行為是危害了公共安全」。也就是說,至少從客觀上來講,包括譚卓在內的所有附近行人都是胡斌的飆車遊戲的組成部份,在胡斌的飆車遊戲中扮演著增加遊戲難度的障礙物角色。

那麼在主觀上,胡斌是不是也視路人為飆車遊戲的一部份,而路人,特別是被胡斌撞死的路人譚卓又是不是自願成為胡斌的飆車遊戲的一部份的呢?劉仁文研究員說,「客觀地分析胡斌的心態,是過於自信的過失,他認為自己的駕駛技術好、車也很好,可以避免撞死人的事情發生。」劉仁文研究員的話證實了胡斌確實是將路人當成增加遊戲難度的障礙物的,因為在胡斌看來,這些路人的存在更能顯出他「駕駛技術好、車也很好」!至於路人,特別是被胡斌撞死的路人譚卓是不是自願成為胡斌的飆車遊戲的一部份,雖然劉仁文研究員和劉明祥教授都沒有明說,但他們都默認了「無辜路人」的說法,那就等於間接證實了路人,特別是被胡斌撞死的路人譚卓不是自願成為胡斌的飆車遊戲的一部份的。

綜上所述,胡斌未經路人同意,擅自將路人的生命安全納入他的遊戲範圍,根本就是在拿路人的生命當兒戲,非常感謝劉仁文研究員和劉明祥教授兩位磚家為我們證實了這一點!然而,讓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為什麼這兩位磚家還會堅持胡斌在公共道路上玩飆車玩死無辜路人不構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呢?

胡斌拿路人的生命當兒戲,讓所有來不及聞風遠遁的路人都淪為了他的飆車遊戲的道具,就像賽車道上的真正道具一樣隨時會被撞飛,生命安全失去起碼的保障,更有甚者,劉明祥教授還證實,胡斌對他玩的遊戲有可能造成撞死撞傷人的後果是有明確的認識的,儘管如此,他還堅持玩他的遊戲,致令無辜路人譚卓被撞死,如果這樣還說不構成危害公共安全罪,我敢請問劉仁文研究員和劉明祥教授兩位磚家,那法律還有何正義可言?雖然,帝王有「全國一盤棋」的說法,只要帝王玩兒得開心,玩死多少人都無所謂,但那是帝王,他胡斌是帝王嗎?還是有帝王做後台?

兩位磚家以胡斌「主觀上並沒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為由判定胡斌不構成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不是太荒唐了?還刑法專家呢,他們就不知道故意犯罪分為直接故意犯罪和間接故意犯罪兩種嗎?「主觀上並沒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只能說明胡斌不是直接故意犯罪,倒是胡斌明知他的遊戲會害死無辜路人還明知不可為而為之(劉明祥教授證實了這點),如果還不足以構成間接故意犯罪,那麼敢請問兩位磚家,如何才算構成間接故意犯罪呢?

胡斌拿路人的生命當兒戲,明知在馬路上玩飆車遊戲會害死無辜路人,還明知不可為而為之,致令路人譚卓無辜慘死,性質極其惡劣,後果特別嚴重,就該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他十幾二十年,以儆傚尤!而如果聽兩位磚家的意見,真按什麼「交通肇事罪」論,胡斌最多判3年,最少的話,判都不用判了,這不分明是在鼓勵胡斌們繼續拿別人的生命當兒戲嗎?兩位磚家不會是見不得胡斌同志受重刑,屁股決定大腦才由專家變磚家的吧?

最後,套用劉仁文研究員那句「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的反而比造成嚴重後果的處罰要重,顯然是不合適的」:同樣是拿別人的生命當兒戲,屁民沒有造成嚴重後果就要以危害公共安全罪重判,胡斌造成嚴重後果卻要按交通肇事罪輕判,造成嚴重後果的反而比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的處罰要輕,顯然是不合適的!

2009年5月20日(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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