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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國家文官學院 台立委要求先送員額編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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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0日電)為解決培訓機關系出多門現象,立法院今天審查考試院所提「國家文官培訓所組織條例修正草案」等,朝野立委不願空白授權,要求保訓會先把學院各職等員額的編制表送到立法院。

總統馬英九於98年元旦致詞宣示考試院成立國家文官學院,提升文官訓練效能,並整合人才培訓資源;考試院配合政府組織改造等需要,修正「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組織法」及「國家文官培訓所組織條例」兩修正草案;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排定審查。

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委張明珠報告指出,國家文官培訓所名稱修正為「國家文官學院」,院長由保訓會主委兼任,並增置副首長一人,而國家文官學院各職稱的官等職等、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

張明珠也說,經過考試院與行政院兩院協商,保訓會希望1個月以上的中長期培訓歸文官學院,至於其他短期訓練則歸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不過,人事行政局也提出說帖,希望中長期培訓的時間修正為3個月以上。

立委們則關切公務人員培訓資源整合問題,國民黨籍立委呂學樟質疑,成立國家文官學院,究竟能整合多少資源?現行公務機關、國營機構等,有數十個培訓單位散布在各地,相同功能的培訓單位應整併,否則只會讓國家文官學院成為另一隻肥羊。

呂學樟也說,國家文官學院各職稱官等員額,也應該一併在編制表定之,並隨同組織法送到立法院審查,因為立委不可能空白授權,也不能讓行政機關便宜行事。

民進黨籍立委管碧玲認為,相關修法牽涉到人事行政局與考試院的鬥爭,這是考試院擴權法案,國家文官學院主秘以下的人事空白授權,相當不妥;另外,她也不贊成「國家文官培訓所組織條例修正草案」中所明訂的,國家文官學院得與大學合作,開設學程、授予學位等規定。

這兩項修正草案上午已經過委員會大體詢答,委員會要求保訓會在1個月內將編制表送來,再進入逐條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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