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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軍教免稅 台教部:政院同意專款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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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11日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所得稅法修正草案,取消軍教薪資所得免稅,預計民國99年施行。教育部晚間表示,政院同意新增課稅收入(估算約新台幣98億元)全數用於改善國民教育事務。

行政院會上午通過財政部提出的「所得稅法修正草案」,取消軍教薪資所得免稅,包括托兒所、幼稚園、國民小學、國民中學、私立小學及私立初級中學的教職員,以及現役軍人。

教育部次長吳財順表示,「取消教師薪資所得免稅案」自91年開始討論以來,配套方案目標即朝「課多少使用多少於幼稚教育與國民教育事務上」規畫,配合行政院會取消軍教薪資免稅,教育部也提出「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修正草案」及「幼稚教育法修正草案」配套,經行政院會通過,並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後將賦予取消軍教免稅新增課稅收入專款專用於幼稚及國民教育事務的法源依據。

依據教育部規畫,98億元新增課稅收入,其中25億元將用來增聘國小行政人員、國中輔導人員;29億元用來調整國中小及幼稚園導師費,由現行每月2000元提高到4000元,幼稚園導師也從現行指定1人為導師,修正為每班2人均為導師(幼稚園人數15人以下除外);44億元用於降低國中小教師授課時數,每名老師每週減2節課,導師每週再減2節課。

吳財順說,因減課產生的人力空缺,將尊重各學校人員調度,但希望能優先進用已在學校兼課老師。

對行政院會通過取消軍教免稅案,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發表書面聲明表達支持,並對相關配套措施事先與教師團體協商表示感謝,認為相關配套方案對調整教育環境有正面助益,呼籲立法院在修正草案送達後,儘速審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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