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公然強姦民意 肆意掩蓋輪姦真相

方天華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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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1日訊】鄧玉嬌抗暴事件中的輪姦真相,經過中共中殃在巴東縣密鑼緊鼓的威逼利誘下,暫時被強行掩蓋了。但是中共對全國各族人民的強姦並沒有因此消停,2009年6月15日,各地媒體紛紛報導了中共法院對英雄鄧玉嬌的一審判決書內容,再一次暴露中共以另類方式強姦全國人民的獸性,現摘錄部份電視播報的判決內容(可能不準確),以供各位品評——

「鄧貴大等三人從洗衣房追至KTV包房,是因為他們看上了鄧玉嬌(為中共獸行編造謊言開脫罪行,矢口否認輪姦犯罪);

「鄧貴大等人用鈔票敲打鄧玉嬌頭部,要其進行『特殊服務』,玉嬌不從,鄧貴大等人遂將其推倒在沙發上,玉嬌掙扎站起來;鄧貴大等人再推倒玉嬌至沙發上,鄧怒起,遂揮刀亂刺,鄧頸臂胸等處連中四刀,送醫搶救無效暴斃;混戰中,(另一淫匪)黃某亦不幸被刺中手臂;

「鄧玉嬌因防衛過當,犯故意傷害罪(最早是以故意殺人罪公訴),因其具有自首和坦白情節,又身患非限制性行為能力(即嚴重心理障礙),雖構成故意傷害罪,但免於刑事處罰。

共媒報導,對於中共委派給鄧玉嬌的官方辯護律師提出的無罪辯護,即中共刑法第二十條規定:公民對侵犯自身的綁架勒索,強姦,殺人等嚴重暴力行為,採用非限制性防衛手段,均不視為防衛過當;但中共法院不予採納。

從中共法院的判決書,我們可以看到,哪怕放了錄像給人看中共罪證,哪怕全國人民都判其死罪,它也會死不承認其罪行,因為它們極其善於耍賴:不由你不服,在此案中,一是中共官員並沒有強暴或企圖強姦鄧玉嬌,哪怕是鈔票擊頭,強拉硬扯,它也不算暴力輪姦的罪行,只是「看上她」罷了;二是,鄧玉嬌反抗,不是因為鄧貴大等人強行攬入懷中才可能短兵相接的,中共硬要說是飛刀奪命;三是鄧玉嬌的英雄壯舉是嚴重心理障礙下的故意傷人(正常意志的人很可能就屈從其淫慾了,鄧玉嬌是不正常,而非抗暴)。四是,唯有認定鄧玉嬌有精神病,才能無罪釋放,以平息國人的怒火,所以是不得已而為之。

如此膽大妄為地強姦全中國人民的智慧,連中共媒體人也感覺大腦受到了侮辱,他們忍不住拍案而起,浙江經視評論員舒中勝斗膽說:法院說「看上了」是指看上了什麼?而不是暴力脅迫賣淫?囚禁時五花大綁,當初還以故意殺人提起公訴,他最後說,什麼時候司法獨立了,那才會有公正判決的可能!

我們不妨回顧鄧玉嬌被囚禁後,中共閉門操作的全過程:一是控制了鄧家父母,二是在夏霖發現證據後,立即迫使鄧母銷毀了保留罪證的內衣內褲;三是迫使鄧家趕跑了自已委託的夏霖律師;四是迅速砍斷了鄧貴大為縣府拉皮條信息,以砍頭威脅知情人,逼其封嘴;五是毆打和清退外來聲援人員,封鎖巴東縣境;六是最初以故意殺人罪起訴和囚禁灌藥毒害鄧玉嬌大腦。

可以說鄧玉嬌這次能全身而退,凱旋歸來,是非常幸運的;如果沒有全國各族人民的不斷怒吼,沒有廣大網民緊追不捨的炮轟,沒有各地聲援團前仆後繼地火速趕赴巴東,鄧玉嬌的最終結局將和英雄楊佳一樣,英勇就義!

連俯臥撐、躲貓貓、心臟病、惡夢死、畏罪自殺……等等死法都公然以強姦人民大腦的水準捏造出來,在偽公安的脅迫下,你鄧玉嬌被輪姦有誰敢於作證,誰能證明你在反抗輪姦,你鄧玉嬌不是故意殺人是什麼?公檢法要做的就是銷毀一切對英雄有利的供詞和證據;公堂之上,連官方安插的律師的無罪辯護都可以不理!還有什麼不能枉判?

中共暴力機關,任何時候都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同樣在審判抗日反奸的鄧玉嬌案件中,偽共司法絲毫不掩飾其邪惡本質:那就是不顧一切地搬弄是非,迫害正義,壓制正氣,誣蔑和抹黑中國人民可歌可泣的一切英雄壯舉,最後以中殃王朝最高指示為標準,罪名化人民的一切反抗義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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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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