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大老闆設基金會 利人利己節稅有方

人氣 160
標籤:

【大紀元6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6日電)企業大老闆節稅有方法,透過捐助給自己掌控的公益基金會,合法節稅「利人又利己」,甚至基金會還可買進自家企業股票,鞏固經營權。

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過世後,身後的財產要被課徵多少稅負,頗受外界關注;此外,王文慶長子王文洋在美國打爭產官司案,王永慶在海外80億美元的資產因此意外曝光,也讓企業家慣用的海外置產及佈局手法受到矚目。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副總經理曾嘉文表示,企業大老闆節稅常常用到公益基金會,不論是捐助給慈善基金會、教育基金會、文化基金會均有助於節稅。

因大老闆捐錢,所得減少,稅自然繳得少,但錢還是在大老闆自己掌控的公益基金會裡。

曾嘉文說,當然有些大老闆是被發現逃漏稅,眼看就要東窗事發,趕快將原本漏報而未被正式舉發的部分捐出,這些錢就可以明正言順的節稅。

他說,大老闆捐錢給自家掌控的基金會,能否百分之百完全有效的節稅,仍須視主管機關審核態度;但捐錢自家基金會做善事,利人利己確有節稅效果。

大老闆捐錢給自己能掌控的慈善基金會,或教育基金會,再以基金會名義買進自家企業股權,既可達節稅效果,又可進一步掌握公司股權,對大老闆而言是兩全其美。

對此,曾嘉文強調,公益基金會的投資行為不算「支出」,屬於財產轉換行為;買賣股票、房地產均屬常態。當然買進自家企業股票,支持大老闆出任自家企業董事長也不違法。

他指出,因外國人稅率較國人為低,所以許多大老闆利用假外資持有自家公司股票,在分配股利時,即便金額龐大,亦可享有外國人20%課稅標準,不必適用本國人最高課稅40%的高標準。

大老闆將財產信託,也是可行的節稅方法,曾嘉文指出,大老闆是委託人,將財產委託信託機構,即受託人,至於受益人可以是自己,也可以是他人。如果是生前信託,受託人是他人則課贈與稅,稅負相對較輕;若往生後信託則須課遺產稅,稅負較重。

曾嘉文說,遺產稅法既採屬人,亦採屬地主義,在屬人主義原則下,過世的大老板是台灣人,對於他的海外資產仍須課稅;屬地主義則是不管是台灣人還是外國人,只要遺產在台灣,被繼承就須課遺產稅。

相關新聞
王建民春訓日記》隊友節稅撇步 他沒想過
09年稅務理財演講會週末登場
新台幣貶值 房仲:投資不動產保值兼節稅
張文進博士節稅及投資策略研討會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