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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爾又標錯價 台消保官籲訂網購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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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6日訊】(大紀元記者于倩綜合報導)戴爾公司上個月網路發生標錯價格事件後,5日再度發生標錯價事件,並傳有人大額下單;台灣消保會強調,將再移請公平會調查;也呼籲經濟部務必要訂出網路購物契約生效定義與賠償規範。經濟部官員則表示,非主管機關,無法源可據以規範管理。

消保會指出,戴爾公司6月25日晚上11時至26日上午7時止,網路發生標錯價格事件,全案共計2.6萬多名消費者,累計4.3萬多張訂單,總計被訂購13萬9千多台液晶螢幕等產品,業者估計價差損失高達新台幣數億元。

戴爾5日又傳出一台型號為「Latitude E4300」的筆記型電腦,原價新台幣60,900元,不過有網友發現只要更換外殼顏色,價格就變成18,588元。這件事情立刻延燒網路,許多網友看到如此便宜的筆記型電腦也瘋狂下單。

消保會指出,戴爾網站確實再度發生標錯價事件,但金額與件數尚不清楚;不過5日上午消保官與戴爾公司總經理廖仁祥洽談過,戴爾先緊急將網頁取消掉,並已再度告知美國總公司。而目前廖仁祥則是手機無人接聽。

由於網路下單在法律上專家各有不同看法;因此也將再度移請公平會調查處理,再決定業者是否要負起廣告不實的法律責任。

消保會將請經濟部輔導業者做好網站營運的風險控管,並請業者深入查核內部作業管理是否有疏失,並盡速進行改善;而經濟部需訂出網站購物契約何時生效的定義、怎麼賠償等規範,以免糾紛不斷。

消保會重申,這類網路購物未來會更加普及化,發生這種糾紛,消費者權益當獲保障,但大量下單的購物心態也有待討論;而企業則是信譽及財務蒙受龐大損失;消保會也表示,全台消保官人數有限,希望能將有限人力用在權益受實質損失的受害案件上。

經濟部官員則表示,網路購物為商品銷售方式一種;行政部門須依法行政,經濟部既非網路主管機關,亦非商品交易主管機關,「看不出來有經濟部可以介入的法源依據」。

官員表示,相信消保會應會針對戴爾網站標錯價事件,召集相關單位協調處理;戴爾事件並非首例,網站標錯價事件過去亦曾發生,消保體系應可循例處理。通案部分,經濟部官員認為,則需召集跨部會通盤討論。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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