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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法部檢討12重大案件 提40項改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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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9日訊】(大紀元記者于倩綜合報導)台灣法務部8日提出「重大弊案檢討及制度改進方案」報告,報告中列出前總統陳水扁貪瀆案等12件社會矚目重大案件,以及40項改進措施等。法務部強調,未來藉由各項制度的修正,以及各種防貪、肅貪的措施,政府必能達成反貪去腐的目標。

法務部8日在行政院中央廉政委員會上,提出「重大弊案檢討及制度改進方案報告」。報告中列出前總統陳水扁貪瀆案等12件社會矚目重大案件、歸納13項檢察官遇到的困境、17項檢察與行政缺失及40項改進措施。

12項重大案件除陳水扁案,還有偵審中的黃芳彥洗錢案、北投纜車弊案、前國防部後備副司令袁肖龍貪瀆案、南部科學工業園區減振案、高雄捷運案(公開六標部分)、前中興銀行案(違規貸款予特定集團)、力霸與東森案、元大京華證券案、博達案,判決無罪的重大案件則有高捷案(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部分)及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

對於偵辦重大弊案時所遭遇的各種問題,法務部也提出了40項改進措施,包括研議在貪污治罪條例增訂「不違背職務行賄罪」、研議增訂騷擾證人罪、訴訟目的外使用證據資料罪、藐視法庭罪、修正金融七法的「犯罪所得」計算方法及追徵追繳抵償不法所得規定、創設駁回羈押聲請的「即時抗告」制度、建立加速法院審理機制、研議引進有罪羈押及增訂電子監控制度。

法務部研修的因應對策也建議研修衛星廣播電視法,要求製播新聞及評論應符合事實查證及公平原則。法務部強調,藉由制度的修正,以及各種防貪、肅貪的措施,政府必能逐步達成反貪去腐、建立清廉國家的目標。

立委:報告未含藍營涉及的弊案

對於法務部和國防部陸續提出檢討報告,外界質疑根本拿不出具體成效,法務部甚至還把馬總統的台北市長特別費列入報告,被批評簡直是逢迎拍馬。也有立委批評,是辦綠不辦藍、辦小不辦大。

立委陳亭妃表示,沒有包含綠營所檢舉藍營高官涉及的弊案,證明肅貪只是口號,只是作秀和消費舊案。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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