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熱情:在宇宙中留下印記

賈伯斯教我們的七堂課!(2)

我想在宇宙中留下印記。——史帝夫‧賈伯斯

利安德.卡尼(Leander Kah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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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伯斯在他事業生涯的每個轉折點上,都是靠著天賦使命的訴求方式來激勵員工、誘引軟體開發商及爭取顧客。對賈伯斯來說,程式設計師的工作不是為了製作好用的軟體,而是在努力改變這個世界。蘋果的顧客不是為了用試算表才買Mac,而是為了對抗微軟這個罪惡的壟斷集團而做出道德選擇。

以iPod為例,這是一個很酷的MP3播放器,它巧妙結合了硬體、軟體和線上服務,讓蘋果得以重整旗鼓。但對賈伯斯而言,它的意義卻在於用音樂來豐富人類的生活。他曾在2003年告訴《滾石》雜誌($$Rolling Stone$$):「我們很幸運——我們這個世代的成長與音樂密不可分,而且是所有未見的親密,甚至比現今這個世代更親密,因為這個世代的人擁有的擇擇太多了。

我們以前沒有電玩遊戲,沒有個人電腦,可是現在卻有這麼多東西搶著分散孩子們的注意。而音樂也是在這個數位時代裡被重新創造出來,再度進入人們的生活。這是件很棒的事情,因為我們小小的貢獻,用心改變這個世界,它才能變得更美好。」

注意最後兩句話:用心改變這個世界,它才能變得更美好。賈伯斯做的每一件事情,都帶有一種使命感,而且就像虔誠的信徒一樣,他對自己的工作懷抱極大的熱情。沒錯,他的全力以赴的確讓旁人叫苦連天。賈伯斯對待手下絕不手軟,他知道他要的是什麼,為了完成目標,他會大發雷霆。

但奇怪的是,許多他的合作夥伴都還蠻喜歡被他大吼大叫的,或者應該說,他們喜歡這種對工作有益的吼叫方式。他們欣賞他的熱情,而他會咄咄逼出他們的潛能,雖然他們可能精疲力竭,但這一路上總能學到許多東西。所以就算被罵渾蛋也沒關係,只要你心中還有熱情。

讓世界變得更美好,這句話是賈伯斯打從一開始就稟持的信念。1983年,6歲的蘋果處於成長爆發期,正從一家年輕嬉皮所經營的矽谷新創公司轉型成為客戶一流的大型公司,它需要一個經驗老到的生意人來管理。

賈伯斯花了好幾個月的時間想說服百事可樂公司總裁約翰‧史考利跨界主持這家公司,但史考利可不認為卸下大公司老闆的光環,放下身段,去到一家像蘋果這種由嬉皮開創、作風大膽的新公司,會是什麼明智的選擇。不過史考利終是有點動心,個人電腦的確有它的未來。

於是這兩個人在矽谷和紐約見了無數次的面,最後,在某天傍晚時分,兩人在賈伯斯位於聖裡模大樓(San Remo building)的豪華公寓陽台上向外俯看中央公園,賈伯斯突然轉頭對著這比他年長的先生大膽挑釁道:「你真的想用下半輩子賣糖水嗎?還是你想改變這個世界?」

這可能是現代商業史上最有名的挑釁之舉:這是一種污辱,也是一種恭維,更是靈魂的追求,哲理似的質疑全化成一個問號。當然,這個問號正中史考利的靈魂核心,它深深震撼了他,害他煩惱了好幾天,到最後,他終於抵擋不住史帝夫的交叉火網。「如果我不接受,後半輩子我一定會不斷反問自己,是不是做錯了決定。」史考利告訴我。

!!一週工作九十小時還樂此不疲

第一部Mac的研發團隊是由幾個已經離開校園的技術人員組成,他們全心致力於某項無足輕重的專案計劃,根本不認為有機會可以端上檯面——直到賈伯斯接手。打從一開始,賈伯斯就說服團隊,他們正在創造一種革命性的產品,不只是一部很酷的電腦或純粹只是什麼工程難題。Mac的圖形化界面將成為革命性的運算方式。這將是電腦有史以來第一次與非科技出身的平民百姓如此親近。

Mac團隊的成員任勞任怨了三年,儘管賈伯斯老愛對著他們大呼小叫,但還是不斷灌輸他們這種天賦使命的觀念,藉此激勵他們的士氣。他們在做的事情絕不亞於上帝的工作。「目標不是打敗競爭對手或賺進更多錢,而是成就有可能是最偉大的事情,甚至更偉大也說不定。」其中一位重要的程式設計師安迪‧赫茲菲爾德這樣說道。

賈伯斯告訴Mac的團隊成員,他們是將文化注入科技的藝術家。他讓他們相信,他們的身份特殊,正在改變電腦世界的風貌,何其有幸能參與這種突破性的產品設計。「我們有幸在一個特別的時刻相聚在一起,共同製作出這個新的產品,」賈伯斯在1984年$$MacWorld$$創刊號的一篇文章裡這樣寫道:「我覺得這可能會成為我們這輩子最大的成就。」

回顧過去種種,這一切都成真了。Mac的確是電腦世界裡石破天驚的革命性產品。不過這在當時也可能只是一種信念而已,因為那時候有十幾種互相競爭的電腦正在開發,Mac只是其中之一,沒有人敢保證它真的就比較好,甚至也不敢保證一定能推出上市。但這個團隊就是完全相信賈伯斯,他們開玩笑說,他們相信賈伯斯所給的願景,這種相信來自於對領袖魅力的崇拜。

不過賈伯斯卻灌輸他的團隊,必須對自己的工作懷抱熱情,當你想發明新科技時,這種熱情很重要。少了它,團隊成員可能會因耗時多年的工程一直無法開花結果而喪失信心。如果對自己的工作缺乏全力以赴的熱情,可能就會失去鬥志,最後放棄。「除非懷抱很大的熱情,否則你是撐不下去的。」

賈伯斯曾經這樣說:「你早晚會選擇放棄,所以你一定要對某個想法、某個問題或某個你想糾正的錯誤懷抱無比的熱情,否則根本沒辦法堅持下去。我認為成功的條件就在這裡。」

賈伯斯的熱情成了一種生存策略。很多次當賈伯斯和蘋果想嚐試什麼新事物時,總會有幾個人非常相信他,但大部份的輿論往往抱著輕蔑的態度。1984年,第一部Mac的圖形使用者界面廣受嘲弄,說它像「玩具」一樣。就連比爾‧蓋茲也很訝異大家竟然會想要用彩色的電腦。

評論家打從一開始就要求蘋果開放iPod,如果賈伯斯不是對自己的願景深具信心,對自己的工作懷抱無比熱情,恐怕早就難以抵擋這些評論家了。「我一向對革命性的改變很有好感,」賈伯斯告訴《滾石》雜誌:「我不知道為什麼,可能因為它們比較難,會在情緒上帶來比較大的壓力,而且你常常得經歷一段別人都異口同聲說你已經失敗的低潮時期。」

為員工注入工作熱情是很有效的方法:員工通常會因為樂於加班工作,即便是按矽谷工作狂的標準來看。Mac團隊的工作時間很長很辛苦,因為賈伯斯讓他們相信,Mac是屬於他們的產品,是他們的創意和努力賦予了這個產品生命;他也讓他們相信,他們的影響力無遠弗屆。還有什麼動機比這更好呢?

在蘋果,科技是一種團隊運動。Mac的開發團隊已經認真賣力工作到自成一種榮譽的象徵,他們全都擁有一件無袖運動衫,上頭印著「一週工作九十小時還樂此不疲」的字樣(90 HOURS A WEEK AND LOVING IT)。@待續…

摘 自 《賈伯斯在想什麼:從蘋果到皮克斯,他的創意管理與經營哲學》臉譜出版社 提供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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