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探索

通往天人合一之路(5-1)

時間與空間

有關物質的運動和意識的運動,必然要涉及時間、空間的問題,很多哲學家對時空的看法,已作過很多論述。是否有時間、空間?時間、空間是否是客觀實在,抑或是意識的形式?這是關係到認識論周延的問題。不同的時空觀念,將導致認識的方法同異以及世界觀的不同。

康德認為,時間是人類在接受對象的內感(感性)形式;空間是外感直觀形式。以康德的意思,時間、空間不是客觀實在,只是人的感覺直觀形式而已。康德的結論是:「一、空間並不表現物自身之性質,且不表現物自身之相互關係。二、空間實僅外感所有一切現象之方式。」(康德:《純粹理性批判》台灣仰哲出版社,民國76年9月版,55頁)

「時間非自身存在之事物,亦非屬於事物為一客觀的規定,故當抽去其直觀之一切主觀條件,則並無時間留存。」(引自同上書59頁)齊良驥先生論康德也指出康德這個對時空的看法。「空間、時間不是客觀的屬於事物本身的性質,不是事物本身存在的形式,而是人類在接受對象(感性的作用僅僅是接受對象)時感性自身所必然運用的形式,它們是人的感性固有的條件。所謂萬物莫不在空間時間之中,實際上是一切感覺到的對象莫不在空間時間之中,因為空間、時間正是萬物可能成為人類感覺到的對象的必要條件。」(齊良驥:《《康德》西方著名哲學家評傳》山東人民出版社,第6卷,1984年12月第1版,26頁)。

唯物辯證法對空間、時間的看法則與康德相反。他們認為空間、時間有其客觀實在性,是物質運動的形式。列寧說,「世界上除了運動著的物質,什麼也沒有,而運動著的物質只有在空間和時間之內才能運動。」(列寧:《唯物主義和經驗批判主義》《列寧全集》第14卷第179頁)恩格斯說得更絕,他說「一切存在的基本形式是空間和時間,時間以外的存在和空間以外的存在,同樣是非常荒誕的事情。」(恩格斯:《《反杜林論》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91頁)

我們通過康德的時空觀與唯物辯證法的時空觀比較,就看出一些問題:列寧說世界只有運動著的物質,什麼也沒有,但他又說物質只有在時空內才能運動。我們反問一句:有時間和空間嗎?答案既然有,沒有時間、空間,物質如何運動呢?如果說有,那麼列寧說除運動的物質外,什麼也沒有就錯了。起碼這個世界除物質外,還有時間、空間的存在呀。雖然空間空空如也,但如果它沒有「空」,那物又往那裡放呢?在辯證的意義上說,「空」也是有。

又如時間無始無終,我們找不到它的源頭,找不到它的終端。但物質一有運動,時間就有始有終了。沒有時間,就沒有物質的運動。唯物辯證法既然承認時空的客觀實在性,就不應該只唯物,還要唯空間,唯時間。我們且不說沒有意識,物質根本表現不出其價值和意義。就說若沒有空間、時間,有物質的存在也是難以令人想像的。(待續)

(轉載自黃花崗雜誌社《通往天人合一之路》一書)(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