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月11日讯】因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金见清3人于1月8日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日,实施抢劫并残忍杀害出租车司机的张小勇和李平康也受到了法律的严惩:2人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
据四川日报报道,2000年4月8日,金见清、马性胜、蒋光树等人在成都市某歌舞厅跳舞时与柯某某发生纠纷。3人分别用木棒、菜刀对柯某某乱打乱砍,致其大失血休克死亡。同月26日,3人邀约与马性胜相识的蒋某某一同“玩耍”,金见清、马性胜先后将蒋某某强奸。次日凌晨,蒋某某趁3人熟睡之机逃出报案。公安机关当场将3人挡获。
2000年5月,康定县人张小勇和李平康来到成都市,预谋杀人劫车。同月26日,2人骗乘李某某的红色夏利出租车前往大邑县花水湾。中途停车休息时,张小勇趁李某某不备,掏出事先准备好的铁丝套住李的颈部,致李当场被勒死。他们从李身上搜出现金300余元并抛尸于河边。2人驾车返回成都市后,嫌车况较差而将之丢弃。次日下午,2人又骗乘了一辆桑塔纳轿车。途中,2人故伎重施,猛勒驾驶员冯某某的颈部,以为冯死亡后,从其身上搜走400余元及手机一部。将冯抛至江边后,2人连夜驾车前往云南销赃。成都中院认为2人抢劫的数额特别巨大,并造成一人死亡一人下落不明的严重后果,故对其处以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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