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11日訊】因犯故意殺人罪、強奸罪,金見清3人于1月8日被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日,實施搶劫并殘忍殺害出租車司机的張小勇和李平康也受到了法律的嚴懲:2人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財產。
据四川日報報道,2000年4月8日,金見清、馬性胜、蔣光樹等人在成都市某歌舞廳跳舞時与柯某某發生糾紛。3人分別用木棒、菜刀對柯某某亂打亂砍,致其大失血休克死亡。同月26日,3人邀約与馬性胜相識的蔣某某一同“玩耍”,金見清、馬性胜先后將蔣某某強奸。次日凌晨,蔣某某趁3人熟睡之机逃出報案。公安机關當場將3人擋獲。
2000年5月,康定縣人張小勇和李平康來到成都市,預謀殺人劫車。同月26日,2人騙乘李某某的紅色夏利出租車前往大邑縣花水灣。中途停車休息時,張小勇趁李某某不備,掏出事先准備好的鐵絲套住李的頸部,致李當場被勒死。他們從李身上搜出現金300余元并拋尸于河邊。2人駕車返回成都市后,嫌車況較差而將之丟棄。次日下午,2人又騙乘了一輛桑塔納轎車。途中,2人故伎重施,猛勒駕駛員馮某某的頸部,以為馮死亡后,從其身上搜走400余元及手机一部。將馮拋至江邊后,2人連夜駕車前往云南銷贓。成都中院認為2人搶劫的數額特別巨大,并造成一人死亡一人下落不明的嚴重后果,故對其處以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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