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月13日讯】成都红光公司的员工任云峰在马路上行走,突然一棵枯树砸下来,将他砸昏在地。
去年6月28日下午6时许,任云峰从单位宿舍出来吃饭,途经建设南路2号马槽沟市场处时,一棵直径达30余厘米的枯死桉树突然倒下,将他砸昏在地,经医院诊断治疗,他的第一、二腰椎被砸成爆裂性骨折,伴不完全截瘫,肋骨被打断一根,门牙打松三颗。后经法医鉴定为八级伤残。
任认为,成华区建委、成都市园林局、成都红光公司等三被告作为枯树和街道的管理责任人,对街道上已出现的险情不作处理,对这起惨祸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将三家告上法庭。
而三被告都答辩说自己不应是此案的被告。成华区建委认为,任只提供证据证明有城建监察人员路过事发现场,但不能证明他们就是成华区建委的,所以自己没有赔偿义务;成都市园林局也称,自己只是行政主管单位,没有义务对枯树进行管理,所以自己对此事件也没有责任;成都红光公司则称,枯树没有生长在自己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上,即枯树不该自己管,自己当然没有责任。
谁该对从天而降的灾祸负责?
灾祸从天而降 枯树倒下砸伤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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