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桥工程出错,枉赔一亿五千万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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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日电】连接香港市区和新界西的其中两座桥梁汲水门大桥及汀九桥,因更改设计及合约条文不清晰,政府需向承建商赔偿巨额公款,合共一亿五千七百万元,工务局及路政署一直以合约保密原则为由,拒绝公开工程资料,令审计署调查工作困难,昨日遭到立法会议员狠批;有工程界人士批评,工程出错而向承建商赔款并不普遍,政府应作检讨。

据苹果日报报导,审计署较早前公布的第三十五号报告书批评路政署在九零年代两项兴建大型桥梁工程中,因合约条文不清晰及设计更改而需以公款向承建商赔款。

在昨日立法会政府账目委员会会议上,路政署署长卢耀桢在议员多番追问下才透露两项工程的赔偿金额合共高达一亿五千七百万元,分别约占总工程费用的百分之七点七及百分之一点五。

卢耀桢以承建商和其分判商尚有纠纷未解决为由,拒绝进一步透露两座桥梁名称及其他相关资料。不过,由于全港只有青马大桥、汲水门大桥及汀九桥连接港九及新界西,按桥梁位置、赔偿比率及工程造价去推算,涉及的工程相信是造价十六亿元的汲水门大桥和十七亿三千多万元的汀九桥。

议员刘江华批评政府拒绝公布赔偿的详情,是只顾及商业利益,违反公众利益的做法。他说:“政府同承建商合约已经完,亦已经赔钱,不公开资料系违反公众利益,如果承建商同分判商有意无意因好少钱纠纷拖十年,□政府系咪十年都唔讲。”

李华明说:“全香港有几多条桥?汲水门、青马同汀九桥,估估去系得呢几条!点解唔讲得?”刘慧卿说:“政府同承建商订协议系咪有问题呢?呢系工务工程,系要交代。”

工务局局长李承仕表示,赔偿金额占工程费约一成,是合理范围。当局稍后会咨询法律意见,研究尚可公开多少资料。

土木工程专家陈延年表示,因为工程合约和设计出错而需赔偿接近工程费总额一成并不普遍,除非是工程的后加项目,要用拨备金,否则一般工程因出错而要赔近一成工程费,应作检讨。资深土木工程师张国维则说:“赔到近工程费一成,听落会有唔舒服,应该要有合理解释,不过,赔偿额系咪过高,就要睇番工程内容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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