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3月12日讯】今天上午,湖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原杭州市副市长叶德范有期徒刑6年。
中国新闻社报道,五十五岁的叶德范因涉嫌受贿,于二000年十二月二日被刑事拘留,十二月十五日被依法逮捕。此案由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终结,于二00一年二月五日指定由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提起公诉。二月二十七日,该案在浙江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现已查明,叶德范在任杭州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建设工程项目过程中,从中收受他人钱物,涉嫌犯罪。
公诉人在起诉书上说,叶德范在担任杭州市副市长和杭州市清查“三违”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西湖区西湖乡满觉陇村拆违以及开发项目等事情,先后多次收受当时担任满觉陇村党总支书记的方崇德的贿赂,总计达九万元人民币,并为其托办的事项多次进行协调,并向有关人员催办。
湖州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叶德范受贿九万元人民币证据确凿,已构成受贿罪,故判处叶德范有期徒刑6年。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