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3月31日讯】日前,本市首批非法传销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
现年34岁的张平,原是上海石化安装检修公司工人,1999年7月,他得知武汉新田保健品有限公司要对积压产品实行新型销售方法,感到有利可图,于是赶赴当地核实。所谓“新型销售方法”就是传销分红。张平明知国家对传销明令禁止,依然铤而走险,与人合谋传销牟利。
回沪后,张便把此消息转告同事熊雯岩等人,并以投资入股分红为名对外进行宣传,在他们的鼓动下,张恩美、李碧芳被选为代理人。机构搭好后,他们在本市金山、奉贤等地层层诱骗群众入股,参与传销活动。由于传销的产品皆为积压产品,资金回笼成为问题,许多人要求退货,眼见骗术即将被揭穿,张平等人抛出了“新盘子救老盘子”的骗局,鼓动他人将入股资金注入另一个外地公司,企图另辟地盘开展传销。在他们的花言巧语下,300余人被骗358万余元,造成亏损225万余元。
受害群众大多在农村地区,许多人毕生积蓄损?p尽,其中损失最高的竟达85万余元,群情激愤,影响恶劣。而张平、熊雯岩却从中获取代理费12万余元,张美恩获取代理费10万余元,李碧芳获取代理费6万余元。一审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张平、熊雯岩、张恩美、李碧芳有期徒刑7年、6年、5年、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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