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莫问出处 港台明星的第一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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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6月28日讯】梁咏琪:我清楚地记得我的第一份工作,是在17岁那年拍摄的钻石广告。当年我还在香港理工学院读书,虽然只是兼职的工作,但仍让我觉得很开心,尤其是拿到4万多元酬劳时,那种兴奋的感觉,至今记忆犹新!我后来将酬劳全数交给妈妈。心疼?不会啊!对我来说,工作所获得的工作经验,远比金钱上的报酬还有意义!

徐若王宣:我很早就进入娱乐圈,所以“表演”应该算是我的第一份工作。当时我还只是个十几岁的小女生,和“少女队”的另外两位伙伴一起巡回表演,拿到的酬劳非常微薄,大概是几百块钱吧!虽然钱很少,但是我仍然将所有的钱都拿给妈妈,因为当年家里环境不好,所以我才希望自己可以早点赚钱,或多或少补贴家用,让妈妈不必为家里的经济问题操劳奔波。

  李嘉欣:我生自一个单亲家庭,父亲是葡萄牙人,母亲是华人,父母很早就离异,我和姐姐均由母亲抚养。我的童年在贫穷中度过。有件事我印象很深——我家住大夏顶楼,大夏年久失修,下雨的时候积在天台上的水便渗下来,母亲在厨房做饭要打伞,其苦况可想而知。人们都说我天生丽质,因为这样,我很早便被广告公司人员盯上,12岁那年,我拍了第一条广告,得到几百元酬金。那时,对我们家来说,这可是笔不小的收入,我也很高兴。后来,我又接连拍了几条广告,不但解决了学费,还为母亲减轻了负担。可以这么说,我入演艺圈是由拍广告起步的。

  张信哲:当年我刚从学校毕业,参加“青春之星”歌唱比赛,签下合约,进入巨石音乐当制作助理。还记得我拿到生平第一份薪水时,第一件事就是把喜欢的音乐带通通买下来听个过瘾,剩下的钱当作生活费。钱虽然不多,生活也过得辛苦,却从中获得许多体验,不论对人、事,甚至对于日后在音乐上的发展,都有助益,而这些都不能用金钱来衡量。

  许志安:当年我在电台当临时演员,钱少工作量又大,但我和训练班的同学都过得很开心,因为我们都觉得是为了理想在努力,彼此也会互相鼓励。当然最令人难忘的,莫过于大家领到薪水时,相互请吃饭聊天的感觉,这段同甘共苦的日子,至今想起来仍觉得甘苦参半,人生中有这样的回忆也是一种幸福。

  苏永康:因为家里经营卡拉OK的关系,所以我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在家里帮忙。说是帮忙,其实像是打工,除了有零用钱花,还常常有机会高歌一曲,因为唱歌是我的最爱。还记得第一次从爸爸手中拿到薪水时,开心得不得了,我把这笔钱存起来。直到我参加歌唱比赛进入演艺圈,至今仍然很怀念家里经营卡拉OK的那段岁月。

  古巨基:服装公司售货员是我第一份工作,我想很多人一定会觉得很惊讶,因为外表木讷、朴实的我,实在很难和售货员画上等号。也因为这样,这份工作使我印象特别深刻。第一份薪水,我记得是一个月3000元港币。我用那笔钱买了一个call机,方便和朋友联络,除了开心之外,也觉得很满足,它让我体会到赚钱真是不容易,也更加肯定自己的能力。

  陈明真:我上的是专科学校,念的是企业管理专业,为了学以致用,我那时白天在国际饭店当会计小姐,晚上回学校上课。虽说国际饭店离学校不远,但由于事务繁忙,我往往是在结完账目后匆匆扒几口饭,而后便抱着一叠课本一路小跑地往学校赶。一次,天色昏暗,我只顾赶路,不小心踢到一块石头跌了一跤,课本飞散满地,身上的衣服也弄脏了,路上人来人往,有的只是好奇地瞥我一眼,却没有人停下来帮我。我把课本拢齐后,疲惫不堪地蹲坐在路边,一时百感交集,嘤嘤而泣。哭完之后又赶到学校上课。我的打工心得是:“不要以钱作为打工和重心,最好是选择与自己主修的课目有关的工作。”

  刘德华:还在中学时代,我就有了较强的自立意识——这恐怕与我父亲的教育有关,他一直教育我,当男人就要挑起挣钱养家的重任。我父亲很早就离开家庭独立谋生。我在学校时,先是利用暑假时间走出校园,或为人理发,或找短工,我中学时代的学费、书籍费基本上都是自己找工挣来的,有时还有剩余。后来进入演艺圈,我还曾开过一间发廓。

  柯受良:当年我只身来到台北,满怀追星梦想却没有机会,为了生活,当搬运工人,扛冰箱、洗衣机等等,一切只为实现梦想。记得第一次领薪水的那种喜悦,虽然少,对当时的我来说,已经很幸福了。我将这笔钱拿来贴补家用,辛苦的日子足足煞了半年,至今想起仍是百味陈杂,但也觉得安慰。人生在每个阶段都会有不同的收获,对我来说也是如此!

  金素梅:我小时候家境贫寒,且母亲体弱多病。我上高中时,为了能争取继续上学并挣钱贴补家用,我开始利用晚上时间在台中一家餐厅当驻唱歌手。虽说我本来就喜欢唱歌,但我那时登台献唱却主要是为生计所迫,刚开始时,我只是一天唱一场,后来为了多挣钱不得不连唱几场,有时还得赶到另一家歌厅去演唱,到我累得精疲力竭回到家里时,既要准备第二天白天的功课,还得照料生病中的母亲。

  周华健:我的大学时代在台北度过,父母则在香港,为了培养自己的自立意识,我念大学期间坚持不向家里要一毛钱,全靠在歌厅卖唱所得缴学费、维持生活。

  王力宏:我的第一份薪水是在我9岁那年帮哥哥客串送报生领到的,薪水真的不多,不过只要想到是在冰天雪地里,忍着寒冷的气温、冒着被狗追的危险才换来的,就格外有成就感。当年我还当选过优良报童,刊登在报纸上表扬呢!真的很难忘。至于薪水,因为当时年纪还小,除了把大部分钱存起来,就是买冰淇淋慰劳自己!(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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