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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4日讯】 港府建议修例﹐规定五十人或以上﹑有音乐及跳舞活动的“跳舞派对”﹐必须申请公众娱乐场所牌照。当局预计﹐若一切顺利﹐最快可于年底起开始发牌。有议员相信﹐修例有助杜绝现行一些舞会营办者利用不同牌照要求的漏洞﹐逃避监管的情况。
明报报道,政府向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提交的交件中﹐建议对五十人以上的跳舞派对作出规管﹐需要向食物环境卫生署申请“公众娱乐场所牌照”。食环署会就场地安全咨询屋宇署及消防处的意见﹐并就舞会发出声浪咨询环保署意见后发出牌照。
初部估计﹐发牌时间约须四十至五十日﹐若非固定结构场所﹐可于十八日内获发临时牌照。另政府部门有权进入场所巡查﹐了解是否附合公众安全。
由于持牌酒楼﹑会所及提供跳舞场地的酒店﹐大部分均持有酒牌﹐故不在修订法例影响之列。
文件指出﹐当局于上月底曾就修订咨询舞会主办者及场地负责人的意见﹐初部表示支持修订﹐并可于七月底提出意见。部分人士认为﹐政府应放宽五十人须领牌的限制。
根据《公众场所娱乐条例》﹐任何人如无牌经营公众娱乐场所﹐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及监禁六个月﹐并可就罪行持续的期间﹐另处罚款每日二千元。
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主席刘江华表示﹐支持政府修例以堵截现行监管舞会的漏洞﹐但认为于五十人便须领牌的要求﹐可以作再商讨﹐提高至一个较合适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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