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擬修例; 跳舞派對須領牌

人氣 21
標籤: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7月4日訊】 港府建議修例﹐規定五十人或以上﹑有音樂及跳舞活動的「跳舞派對」﹐必須申請公眾娛樂場所牌照。當局預計﹐若一切順利﹐最快可於年底起開始發牌。有議員相信﹐修例有助杜絕現行一些舞會營辦者利用不同牌照要求的漏洞﹐逃避監管的情況。

明報報道,政府向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提交的交件中﹐建議對五十人以上的跳舞派對作出規管﹐需要向食物環境衛生署申請「公眾娛樂場所牌照」。食環署會就場地安全諮詢屋宇署及消防處的意見﹐並就舞會發出聲浪諮詢環保署意見後發出牌照。

初部估計﹐發牌時間約須四十至五十日﹐若非固定結構場所﹐可於十八日內獲發臨時牌照。另政府部門有權進入場所巡查﹐了解是否附合公眾安全。

由於持牌酒樓﹑會所及提供跳舞場地的酒店﹐大部分均持有酒牌﹐故不在修訂法例影響之列。

文件指出﹐當局於上月底曾就修訂諮詢舞會主辦者及場地負責人的意見﹐初部表示支持修訂﹐並可於七月底提出意見。部分人士認為﹐政府應放寬五十人須領牌的限制。

根據《公眾場所娛樂條例》﹐任何人如無牌經營公眾娛樂場所﹐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及監禁六個月﹐並可就罪行持續的期間﹐另處罰款每日二千元。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劉江華表示﹐支持政府修例以堵截現行監管舞會的漏洞﹐但認為於五十人便須領牌的要求﹐可以作再商討﹐提高至一個較合適人數。

(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港勞權監察報告:勞工權益陷「結構性崩壞」
港宏福苑火場:演奏家馬忠駒找回18部珍藏古箏
法記者訪港遭驅逐 無國界批港府將簽證武器化
港宏福苑災民返回火場:向鄰居作最後道別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