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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舍变豪宅 营建署尽速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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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谢君蔚台北13日电)对于农舍变豪宅现象,内政部营建署今天表示,将尽速修正法规有关土地使用及建管部分,可能朝加强违规查处及退场机制等方向;营建署月底将会同农委会及地方政府共商修法。

监察院日前纠正农委会及内政部,主因是开放农地兴建农舍9年来,出现不少农舍实际上是豪宅的案例。农委会在民国89年根据“农业发展条例”,会同内政部订定“农业用地兴建农舍办法”,且在90年发布实施,其中有关农民申请资格管理、集村农舍辅导为农委会主管,而土地使用管理及建筑管理则由内政部主管。

营建署综合计划组组长陈继鸣表示,目前可兴建的农舍分为两种,包括各农民可申请的个别农舍,以及20户以上的集村农舍,而违规使用则有很多种型态,例如个别农舍成为乡间别墅、集村农舍则有好农地拿来盖房、不好农地拿来作配合耕作的情形。

他指出,营建署将针对主管部分朝向多方面进行修法,并尽速推动。

营建署表示,修法方向包括厘清“农舍”及“农业设施”相关名词的定义;评估是否对新、旧农地作差别化管理、评估可兴建农舍用地的土地适宜性、研拟公共设施规范、回归建筑法系管理、进行使用管理及资料统计、对地籍作明确注记管理、加强违规查处及评估建立退场机制,以及研拟防弊机制等。

营建署说,对于涉及农委会主管部分的法规,以及牵涉地方政府的执行面,营建署将在28日邀集相关单位研商。

对于修法方向,陈继鸣坦言,以退场机制难度最高,例如已盖好的连栋式集村农舍,若遭取缔发现有一户住民不是农夫,总不能只拆除中间一部分。有的农舍是在兴建5年的法定期限过后,才转手卖给现今非农居住者,当初农民资格审查已照程序通过,现在才要拆除会发生争议。

对于就地合法的可行性,陈继鸣说,除非这块农地释出不会影响农业生产环境,但这也需要农委会认同做法。

此外,对于修法将影响全台多少农舍,陈继鸣仅说,监察院有要求他们提供,但从各地方政府收集的资料并不是全部,暂无法提供。

根据监察院公布资料,截至今年6月,全台共有85件集村农舍申请案,共2057户,申请农业用地面积466公顷,其中,建筑基地有45公顷,配合农地则有421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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