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0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古清儿采访报导)四川自贡知名维权人士刘正有二审案,于10月21日上午9点,在自贡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他的辩护律师郑建伟替他做了无罪辩护,刘正有为己自辩时情绪激动,一度病发。当天有上百民众在庭外声援遭到驱赶。庭审约四个小时结束,法官择日宣判。
2010年7月2日,刘正有被自贡市自流井区法院以所谓“涉嫌社保诈骗罪”一审判刑三年。他当庭表示自己无罪,并要求上诉。10月21日,二审案开庭。
郑建伟表示,他做了无罪辩护,一是抓捕程序违法,抓捕刘正有的机关是一个非法机构,既然你是非法机构,就没有权利抓捕他。在国家没有授权的情况下,把人先抓来,然后再取得授权,这是违法的。二、刘正有在检察院审判起诉阶段,超期羁押,法院延期判决。
“刘正有拿钱拖人买养老保险,这个想法本身不具有违法性。公诉机关没有证据证明这一点,所以从主观上和客观上,既无犯罪的证据和行为,他是无罪的。”
在21日的开庭审理中,公诉人承认了一审中不承认的两件事情,郑建伟表示, 1、立案决定书打印滞后是事实。“在一审中,我就提出这个决定书是假的、事后伪造的,一审中公诉人不承认,二审承认了;2、刘正有有资格办理正常养老保险。这说明他办养老保险是正当行为。
21日,刘正有自辩时,由于情绪激动,高血压又发作了。郑建伟表示,他有高血压病,靠药物控制有相当长的时间。8月5日之前,他血压升高,曾要求保外就医或取保候审,都未获批准。他的病情随时威胁到他生命。
当天可容纳近百人的法庭,只有21人获准旁听,法庭外仍有100多位刘正有曾经帮助过的人、关注刘案件的人要求旁听,却遭到驱赶。
为抗议当局的超期羁押,刘正有曾绝食抗议。他在2010年5月31日开始绝食前,向狱方递交了一份绝食抗争书,声明绝食到底,直到安静地死亡。
*事件回顾*
2009年11月,刘正有被8名公安从家中强行带走,12月7日,当局以所谓“涉嫌诈骗罪”将他及未婚妻胡玉兰正式逮捕。2010年1月,当局指控他们涉嫌伪造就业经历,骗取退休金,由于证据不足,检察院两次退回公安补充材料。
刘正有因自己于1993年沦为失地农民后,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帮助当地村民维权伸冤,触动了当地政府官员的利益,被当地官员所嫉恨,成为他们的眼中钉。多年来,当地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势收集他的证据欲加害于他。
刘正有在自贡还关注了当地大量访民的案件,为访民提供法律知识,在当地有“民间信访局局长”之称。2006年,刘正有获得国际“住房权利卫士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