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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许秩维台北28日电)教育部今天表示,学校协助学生校外工读薪资若未符劳基法规定,学校应代学生向厂商追回不足薪资。若学校未有改善,将予减补助经费或减班的处分。
日前高雄县私立乐育高级中学爆发假建教事件后,教育部即针对全台48所建教合作学校进行全面清查;另外,也针对167所私立高中职调查工读、实习的情况,今天下午公布调查结果。
调查发现,有8所建教合作学校有不符规定情形,包括实习单位未经评估合格、训练时间不符规定等;另有14所学校协助学生校外工读或实习,其中7所学校不符规定,如学生工读薪资未符劳基法规定、校外实习未签订契约等。
教育部常务次长陈益兴表示,针对乐育高中假建教事件,教育部决定核减100年奖励补经费新台币50万元。因乐育非建教合作学校,在提交私立学校咨询会后,核减100年正规招生班级数1班。其余学校违规情形将列入99学年度检视,做为下学年度建教合作的参考依据。
陈益兴提到,建教合作除学校自评外,教育部也会邀请专家评估,对学生较有保障。至于工读部分,学校可提供校内工读机会,但校外工读风险较大,不建议学校代为介绍。
教育部中部办公室副主任黄新发表示,学校介绍学生校外工读,非属建教生性质,薪资所得应符合劳基法规定,针对未达时薪95元最低薪资的部分,会要求学校代学生向厂商追回不足薪资,若学校未有改善,将给予减补助经费或减班的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