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旺案小偷作证 承认多次偷华人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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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周月谛多伦多报导)10月6日,多伦多旧市政厅法院继续审理陈旺案。控方共有4名证人(警察、小偷伯内特(Anthony Bennett)、2名目击者)出庭。伯内特称当时被打,但承认曾偷过很多华人店铺的商品, 已当小偷30多年。

伯内特在作证时承认,他已当小偷30多年。小偷有一长串犯罪记录:偷窃、吸毒、买卖毒品、持有毒品、性触摸、被控后不按规定出庭等。

伯内特承认, 2009年5月23日中午12点半左右,他偷了金牛超市的12盆花。一小时后,他骑车回到金牛超市,打算偷更多花。他偷东西后,通常会把赃物卖掉,从中获利。

他承认多次撒谎。案发当天下午,他向陈旺和警方撒谎:说他没偷东西,他之前没去过金牛超市。

辩方律师林彼得(Peter Lindsay)多次质问Bennett。

林彼得问:“你曾对警方暗示,陈旺有种族歧视。你是黑人,所以陈说你偷他东西,对嘛?”

伯内特t说:“是的。”

林彼得问:“其实真正的问题不是种族歧视,而是偷窃,对嘛?”

伯内特t说:“是的。”

林彼得问:“这些年来,你曾偷很多华人店铺的商品,对嘛?”

伯内特t说:“是的。”

林彼得问:“2004年,你偷了一家唐人街商店的雨伞,是嘛?”

伯内特说:“是的。”

林彼得问:“你曾对警方说,’他们这些华人或越南人,有时候挺危险的’,对嘛?”

伯内特答:“是的。”

市议员候选人Mike Yen出席法庭旁听,他公开表示支持陈旺,认为陈不应该被控罪。他说,这小偷有很多刑事罪犯记录,没有信誉,直到今天还在撒谎。

多伦多市长候选人罗西(Rocco Rossi)也对陈旺案发表看法,称陈旺只是做了任何一个普通人都会做的事情。他表示,警察缺乏人力和物力来处置小盗窃案,他会对市府各部门重新审计,让更多的警察能上街巡逻。

检控官:市民不应被扔到货车里

检控官麦德孟(Eugene McDermott)告诉大纪元:“陈旺有权保护他的店铺,有权抓小偷。同时,市民应该有权在街上自由行走,而不是被别人绑起来,然后被扔到货车里。法官将决定小偷的犯罪前科是否会影响本案的审理结果。明天(周四),二至三名曾逮捕被告的警察将出庭作证。"

伯内特称,被告当时打了他好几次,把他弄到地上,还把他绑起来。他左手大拇指因此受伤。

2位男目击者罗波兹(Erasmo Lopez)和伯格曼(Martin Bregman)作证时说,2009年5月23日中午,他们在家里看到亚裔男子在追一名黑人男子,有人喊救命。但他们不能确认涉案人员的身份。

罗波兹称,他不能确定有人被打。从他看见有人在街上追逐,到警车赶到现场,一共约4分半钟。伯格曼说,几个人打开货车后门,把黑人男子带上车。没人用武器。

案发当天,这2名证人都拨打了911。 控方称,一共有4位居民打电话报警。

法院将于周四继续审理此案。


图:陈旺和律师林彼得于2010年10月6日走出法院。(摄影:周月谛/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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