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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爱滋病就业歧视第一案原告败诉

2010-11-13 08:48 中港台时间|2018-10-24 21:5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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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0年11月13日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丁小采访报导)中国爱滋病就业歧视第一案周五在安徽安庆宣判,原告对败诉表示失望,将上诉。代理案件的公益组织认为,判决对于希望有平等就业权、免受歧视的爱滋病感染人群是个打击。

安徽一名大学毕业生小吴今年报考安庆市直中学教师,通过了笔试和面世,但在依《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时,被查出感染爱滋病毒遭拒绝取录。小吴认为此举是针对爱滋感染者的就业歧视,将安庆市教育局告上法庭,这一中国大陆爱滋病就业歧视第一案上月中开庭审理。11月12日下午3点,在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法院一审宣判,法庭宣布原告败诉。

鉴于保护隐私的考虑,化名小吴的原告依旧没有现身法庭,协助该案诉讼的北京公益机构益仁平中心负责人于方强当天转告本台判决内容。

原告辩护律师之一、安徽江淮律师事务所郑继能说,当事人将上诉。

中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爱滋病病毒感染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原告律师在法庭辩论中援引2008年起施行的《就业促进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

原告律师认为,法院判决回避了这一点,而目前国家也未有针对爱滋病感染者制定是否适宜从使行业的划分规定。

据《新华社》报导,截至2009年10月31日,中国累计报告爱滋病感染者超过30万例,民间机构调查数据显示,感染者高达74万甚至更多,其中41%感染者曾遭爱滋歧视,不少是来自政府甚至卫生部门。

小吴勇敢诉讼作为爱滋病就业歧视第一案,其中一个目标是希望促进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中有关爱滋病的内容,于方强认为,该案一审败诉是对全国的爱滋病感染群体的一个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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