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幸媛提出两岸交流7项核心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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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0年12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钟元台湾综合报导)陆委会主委赖幸媛6日出席“两岸互动与东亚权力关系之变迁”国际学术研讨会,她提出以民主、主权、安全、对两岸关系的未来有自由选择的权利、有意义的参与国际活动的权利、不被歧视的权利及弱势者的生存权利,作为两岸交流的7项核心利益。

赖幸媛指出,台湾人民的核心利益应包含7项:一、民主已是台湾首要的核心利益,民主是台湾面对两岸关系的基本前提。二、依据宪法,中华民国是个主权独立的国家。台湾人民拥有主权国家国民应享有的一切权利与义务,这是无法否认的客观事实。三、台湾有权利保护自身的安全,并绝对有自我防卫的决心,台湾必须具备足以自卫的坚实国防能力。四、对两岸关系的未来,台湾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五、有意义的参与国际的活动,是绝大多数台湾人民的期望。六、不被歧视的权利,台湾有权利享有公平竞争的贸易环境。七、弱势者的生存权利,政府承诺台湾传统产业、农业、劳工,有受保护与不被牺牲的权利。

赖幸媛说,台湾人民认为中国大陆应该主动撤除对台的武力部署,这才是真正的善意,这也是台湾人民普遍严正的要求与期待。

她指出,任何关于两岸关系未来的主张,必须要有民意的支持,要以社会共识为基础,台湾未来的前途,应该要由2,300万人民做出民主、自由的选择,这也是台湾朝野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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