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千名作家拒绝谷歌经销其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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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日讯】(美国之音2010年 2月 28日报导)谷歌图书案得到的社会关注在继续升高。到目前为止,大约近7千名作家选择了不参加谷歌公司提出的一篮子解决方案。负责审理这个案子的法官表示需要更多的时间了解情况,决定推延裁决。版权专家认为,涉案双方都无全胜的机会。

*拒绝队伍庞大*

谷歌试图建立世界最大的数码图书馆的努力遇到的阻力日益强烈。现在已经有大约7千名作家明确表示拒绝参加谷歌公司提出的一篮子数码书库的协议。

当今世界最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昆丁·布莱克(Quentin Blake)、安娜·法恩(Anne Fine)和杰奎琳·威尔逊(Jacqueline Wilson),最畅销小说作家杰夫里·阿切(Jeffrey Archer )和路易斯·伯尼尔斯(Louis de Bernieres),以及网络作家托马斯·品钦(Thomas Pynchon)、扎迪·史密斯(Zadie Smith)等都选择退出,不允许谷歌通过网络出售自己的作品。

谷歌公司是在2004年推出这个雄心勃勃的数码书库计划的。这个行动立即引起作家和出版商以及相关各方的强烈反对,认为这个做法侵犯了他们的版权和利益。

为了解决跟作家和出版商之间的矛盾,谷歌公司在2005年提出建立一个总额为1.25亿美元的基金会,希望权利人允许谷歌把他们的作品搬上网络书库,并跟他们分享图书销售的利润。

但是,有关各方对谷歌的做法深感不安,他们针对谷歌提出的一篮子解决方案采取了集体诉讼行动,把案子递交到纽约地区法院。2月18日,负责审理这个案子的法官表示,鉴于案子的复杂性,法庭需要时间了解情况,随决定推迟对案子做出裁决。

纽约法学院的版权专家詹姆斯·格里梅尔曼(James Grimmelmann)对说,众多作家反对参加这个方案并不能阻止谷歌的行动。

“影响不会很大。(要数码化的)书籍多达1000多万部。几千名作家的退出并不会产生多大的影响。即使把数千种最有名的书从这个大书库中剔出来,剩下的数量还是相当巨大的。”

根据谷歌提出的解决办法,作者可以选择参加,也可以选择退出。即使在法庭认定该协议是合理的,并对此案做出了裁决,作家们还是可以随时通知谷歌公司退出数码书库。如果作家选择加入,那么,谷歌公司将有权对作家的著作进行数码化处理,并在网上销售。有关收入将和作者分享。

*专家:作家担心失去作品控制权*

法学教授格里梅尔曼解释说,谷歌提出的这些安排看上去非常合理,既尊重了作者的版权又就销售所得做出了安排。但是,格里梅尔曼说,谷歌的建议让作者们赶到不安的原因是:

“这个集体诉讼协议中的一个关键问题是,一旦这个解决方案获得通过,版权所有者就必须接受这种安排。具体地说,就是作家或者出版商作为一个集体跟谷歌公司达成的协定,大家都要遵守。”

格里梅尔曼说,这种安排对选择加入的作者没有问题,但对于不愿意加入的作者,或者中途改变想法的作者来说,就有一定的风险。那些因不了解情况,或某种原因没有向谷歌表示“退出”的作者,就有可能失去自己的版权。等到自己意识到的时候,谷歌已经将其作品数码化,并销售出去了。

拒绝参加谷歌方案的瑞典作家玛利卡·科博德(Marika Cobbold)对媒体表示,参加这个方案的感觉就像是把自己的孩子交给了一个你从没有见过面的保姆一样。科博德女士表示,她喜欢谷歌,也乐见网络加快了信息传递的速度。但是,她还是觉得,事情变化得太快,让人有种不安全之感。

*达菲:纠纷核心是收入分配*

不过,乔治敦大学法学院教授约翰·达菲(John Duffy)认为,这个案子的核心是利益分配问题。网络需要作品,作家也需要网络。达菲说:

“作家希望在销售收入中得到比谷歌愿意的份额更大些。作家们不是害怕,而是认为这是一个获得更多报酬的机会。谷歌通过数码书库赚取巨额利润,作家们功不可没,也应当得到更多的收入。”

达菲教授表示,作家们希望得到更为公平的收入分配的要求是合理的。法庭也不会封杀谷歌建立数码书库的计划。只要双方在收入分配方面找到都可以接受的一个比例,那么,他认为,双方的分歧就能够获得解决。

纽约法学院教授格里梅尔曼指出,无论法官对这个案子做出怎样的判决都会对世界产生重大的影响。他认为,版权法是公开发表业(Public publishing),也就是文字印刷业上次革命的产物。数码时代将对这个行业带来重大的变化。有关法律应当如何修改现在还没有人知道。

不过,格里梅尔曼认为,法律的修改应该着眼于保护作者的核心权益,也就是他们的报酬和作品的公开发行方式。(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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