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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委及人权团体催生“国际人权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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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日讯】(大纪元记者郑亦宸、吴涔溪台湾台北报导)两公约施行法生效后,台立委及人权团体、律师等学者专家组成“国际人权五法推动立法联盟”欲积极促成“国际人权五法”的立法及修法。

“人权五法”主要是防治国际几项重大犯罪,包括反人类罪、酷刑罪、群体灭绝罪、仇恨罪等,强调台湾对此类犯罪应采“普遍管辖原则”,让台湾具有司法管辖权进行追诉及惩治,同时强调对于受迫害的大陆和港澳地区居民应纳入行政院版的难民法中。

此次立法推动横跨中港台三地,包括台湾立委、港台人权团体、律师、法学教授,集结台北律师公会人权委员会、台湾国际法学会、台湾关怀中国人权联盟筹备处、美国人权法律协会等重要人权团体,成立“国际人权五法推动立法联盟”。

国际人权五法,包括3项制订及2项修订,即制定“防治反人类罪及酷刑罪条例”、“防治仇恨罪条例”、“难民法”,以及修订“残害人群治罪条例”和“入出国及移民法”。

多位法学专家皆提及这是《两公约》的具体落实,五法的法源来自于两公约及几项重要的国际人权公约。包含立委田秋堇和赖清德都呼吁,希望人权五法获得朝野不分党派的支持,顺利完成立法,在执行面上真正落实两项公约。


立委田秋堇(摄影:宋碧龙)

立委赖清德(摄影:宋碧龙)

立委邱议莹(摄影:宋碧龙)

发起人之一、前台湾人权促进会会长邱晃泉说,马总统曾经宣示台湾要从人权的输入国,转变成人权输出国,这不能只是口号,需要具体实践。他说:“试想,如果在对岸如江泽民手上拿着屠刀,残害自己本国的人民,还来到台湾趴趴走,甚至被奉为座上宾,那不是对台湾人权的污辱吗?”

该联盟的协调人朱婉琪律师在今天记者会指出,台湾是自由民主人权的表率,因为中国没有的民主、自由、人权,香港没有民主,人权退缩,但在台湾通通都有,台湾应该扮演两岸三地火车头的作用,因此呼吁台湾朝野、两岸三地的华人应该跨国界、跨党派来支持台湾推动国际人权五法,一起来连署催生人权五法。(“国际人权五法”立法提案连署网址
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0022701564100)

朱婉琪说明:“人权五法就是台湾不能够成为国际重大犯罪的避罪天堂,台湾必须是一个人道的庇护所,所以犯了国际重大严重罪行,我们禁止他入境。如果他入境了,台湾必须要有司法管辖权,对于他们进行追诉及惩治。人权五法一旦顺利完成立法,将有效防止台湾成为重大国际刑事犯的避罪天堂,而前国家主席江泽民、吴官正、贾庆林、薄熙来、罗干等犯有反人类罪行的中共高级官员将首当其冲。”

国际法学会秘书长廖福特,认为从国际法面向,人权五法是台湾跟国际条约接轨的好机会,人权五法的基础至少包含以下国际法源,包括两公约、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还有禁止酷刑公约。至于难民法的部分,必须要纳入大陆及港澳地区受迫害民众。

廖福特说:“我们现在所面临的难民几乎百分之一百来自于中国,对我们来说最急迫的是来自中国的难民对他的一个保护。难民法如果排除中国的话,我们制定了难民法,但是无法保障任何人。”


法学家廖福特(摄影:宋碧龙)

人权律师邱晃泉(摄影:宋碧龙)

资深媒体人杨宪宏(摄影:宋碧龙)

长期关注中国人权的资深媒体人杨宪宏也表示,在大陆许多高官犯下严重的国际罪刑,他们杀人越多官越大,在大陆或许横行无阻,受迫害者求诉无门,“但是,一但台湾通过人权五法,他们踏上台湾土地就被认定为有罪,那么他们还敢不敢来到台湾?要来台的任何中共官员都要先清查一下自己是否清白。”

本日出席记者会包括立委田秋堇、赖清德、律师邱晃泉、廖福特和王展星都认为人权五法会是台湾的国际新页,若台湾在人权上要和世界接轨,就必须补足法律上的不足,制订人权五法。

国际人权五法的重要也引发香港人士关注,香港民主党主席何俊仁、香港支联会主席司徒华和中国维权人士唐柏桥、封从德及薛伟等皆以个人名义加入推动立法联盟。

何俊仁表示,人权五法相当符合他长期关注严重违反人权的事情,特别是多年来要求中国民主化的信念相符,因此参与发起人,期盼两岸三地在人权、自由、民主、法治上提升。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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