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土地执法人员、法律工作者佘成的二次精神病鉴定

人气 3
标签:

【大纪元4月23日讯】佘成是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国土资源管理局执法大队的一名执法人员,除了执法工作外,佘成还有另外一项“工作”——上访。佘成说,因为他被“鉴定”为“精神病” ,导致他工作、名誉受到重大影响,为此他已上访十多年了,直到今天还在进行。在收到并查看了佘成的大量材料后,民生观察工作室刘飞跃于2010年4月19日对佘成进行了访谈,下面是访谈全文:

刘飞跃(以下简称刘):佘成先生,您好!我知道您是因为上访被“鉴定”成了“精神病”,首先请您说下您上访的原因。

佘成(以下简称佘):1989年,我被招到沙洋县土地管理局系统上班,刚开始是临时工。我先在沙洋沈集土地管理所上班,1991年调入沙洋县土地管理局工作(现在的沙洋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当时已批准我进入事业编制,但因我在这期间举报土地管理局私设小金库等问题遭打击报复,转正的事就被一拖再拖。

1995年,沙洋县土地管理局强令我回家,而与我相同的人员都早已转成了正式工。被辞退后,我就开始不断到县、市、省和北京上访。因为上访我得罪了我们当地的政府、公安等部门,他们就将我“鉴定”成了“精神病”。

刘:请谈谈您这次被“鉴定”成“精神病”的情况。

佘: 2000年,沙洋县政府向沙洋县土地管理局和沙洋县公安局提出要求,对我进行精神病鉴定。这一年的6月23日
,由沙洋县公安局出具体委托书,沙洋县土地管理局和沙洋县公安局强行将我送到荆州市精神病医院(又名荆州市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当进我进到这个医院后,该院的医生只我和谈了一个多小时,“鉴定”就结束了。

荆州市精神病医院得出的结论是:偏执状态,我就这样成了“精神病”。

刘:荆州市精神病医院得出这个结论的依据是什么?

佘:我给你说说鉴定书你就知道了,鉴定书首先说我“长期、多次到地方、省、中央上访,不听地方领导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劝说,在当地造成了不良影响”“又说自己是荆门市老上访人员中的二号人物”“称‘一天不解决我转为正式工,就不断上访,除非我死了’”。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我是因为上访上成了“精神病”。

刘:后来你好像将沙洋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告上了法庭并且恢复了工作?

佘:是的,我认为沙洋县国土资源管理局辞退我是不合法的,就将沙洋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告上了法庭,经过沙洋县法院、荆州市中级法院一审、二审,以及荆门市检察院抗诉,沙洋县国土资源管理局
2001年最终同意我回去上班,并赔偿我六千元钱。

我对这个结果不满意,1995年被辞退后,我受到的损失只有这六千元吗?更重要的是,虽然我恢复了工作,但现在我仍然没有正式工的身份。

刘:尽管这样,你现在还是在沙洋县国土资源管理局继续工作?

佘:从2001年至今,我在沙洋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又干了十年,现在是国土资源管理局执法大队的一名执法人员,如果我真是精神病,我能去执法吗?

刘:后来听说你还成为了一名法律工作者,替人打官司?

佘:是的,2008年,经过严格考核,我拿来到了湖北省司法厅颁发的“法律工作者执业证”,在荆门市东宝区中心法律服务所兼职执业。

刘:“精神病”成为法律人,真是有意思。但好像就是因为你替别人打官司,造成你第二次被做精神病鉴定?

佘:是的,2007年我代理了一起所谓“强奸案”,沙洋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指我收集的证据是捏造的,他们指控我涉嫌“妨碍作证罪”。当时把我在刑警大队关了四、五天,说是“传唤我 ”,但哪有这么长时间的“传唤”?

刑警大队指控我“妨碍作证罪”后,因为以前我是“精神病”,2007年3月27日,刑警大队的人就将我送到湖北省人民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

其实沙洋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几次要求沙阳县检察院批准抓我,检察院都认为证据不足不同意。

刘:这次鉴定的情况怎么样?

佘:这次我在湖北省人民医院留置观察了七、八三,直到2007年4月4日出院。湖北省人民医院对我的鉴定结论是:目前精神状态属正常范围。后来我听湖北省人民医院的医生说,当时我一被送到医院,沙洋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人员就要求医生将我鉴定为“精神病”,人民医院不同意,说“至少鉴定程序要走完”,最终湖北省人民医院的医生还是为我作了公正的鉴定。

刘:这确实很难得,有了这个鉴定不就证明你第一次的鉴定是错误的吗?

佘:是的呀,但我现在“精神病”的帽子还没摘掉。我拿着湖北省人民医院的这份鉴定去找荆州市精神病院,他们不认错,也不同意进行复核。荆州市精神病院辩解说现在的鉴定结果不能作推翻2000年的鉴定结论的依据。

刘:所以你还要继续为摘掉“精神病”的帽子而努力?

佘:是的。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相关新闻
俞正声比陈良宇更“和谐”
上访维权遭打压  访民再提起控诉
张君伟:共产党真无聊
员工改造枪支?北捷:属实即解雇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