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太嚣张 朱德庸告赢中国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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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4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陈怡静/台北─中国杭州连线报导〕台湾知名漫画家朱德庸去年状告北京电视台与上海唯众等传播公司制播的“上班这点事”节目侵权,要求赔偿人民币五十万元(约合新台币二百廿九万元 ),北京法院昨宣判,朱德庸获赔人民币五万多元(约合新台币二十二万九千元 )。

人在中国杭州担任国际动漫节总评审的朱德庸昨晚接受电话采访时指出,判赔金额多少并非他关心的重点,“身为创作者却无法保护创作,很悲哀,重点在于要维护创作者的著作权!”

二十多年前以“双响炮”、“涩女郎”、“醋溜族”等漫画走红的朱德庸,作品也多次被改编为电视剧,还与萧言中、蔡志忠、敖幼祥等被誉为“台湾漫画界四大才子”。朱德庸以讽刺中又带有轻松色彩的四格漫画着称,题材从生活故事、社会现象、男女关系、家庭亲子等都有,作品在华人世界深受欢迎。

盼让中国知道著作权的重要

现年五十岁的朱德庸遇过的侵权状况不胜枚举,他的作品常被印在随身包等商品上,广告和电视节目等也常直接挪用作品中的文句或创意点子;马来西亚的盗版就不下五十多种,盗版商人因此开名车、住豪宅,他去作客才知自己受害;亦有台商在中国被告后,却透过台湾联络窗口与他联系,威胁利诱,希望撤回提告。此次引发侵权争议的则是2005年出版的“关于上班这件事”,作品深刻又幽默地描绘上班族的职场现象,隔年还获得金鼎奖最佳漫画奖。

朱德庸的中国总代理“北京点形”总经理赵从旻昨天在电话中表示,他们去年发现北京电视台等媒体播映的“上班这点事”不但节目名称与书名相当类似,就连节目宣传都频繁使用“关于上班这件事”中的代表性文案:“你可以不上学,你可以不上网,你可以不上当;你就是不能不上班。”认定节目制作公司与播映媒体侵权,因此状告上海唯众影视传播、上海第一财经传媒、北京电视台与上海东方宽频传播等传播公司,要求公开在频道上道歉并赔偿。

据中国媒体报导,北京海淀法院昨宣判,涉嫌侵权的唯众与第一财经需赔偿朱德庸人民币五万多元。但对于北京电视台等播映媒体之诉,则遭法院驳回。

赵从旻表示,目前尚未收到一审正式判决书,后续动作还要再考量,但她强调:“目前虽只是一审判决,侵权行为已确定成立,法院选在世界图书与版权日宣判,也有特别意义。”朱德庸也说:“获赔多少钱不是重点,我只希望透过此事,让大家知道著作权的重要性。”

朱德庸指出,他的作品在中国已累积超过一千万本销量、台湾销量早已逾百万本,盗版版图却可能超过两倍,甚至在中国举行签书会时,也曾遇到读者拿盗版书要找他签名。他无奈地说:“不管中国或台湾,都应该要更保护创作者的原创性,让创作者能获得应得的回收,继续努力。”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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