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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龙检察官 搞混槟榔渣、血迹D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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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6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林嘉东/基隆报导〕真是乌龙!

去年9月7日,王姓男子被控偷走台北县瑞芳镇大耀汽车公司6条100公斤电缆,警方在配电箱盖内缘发现血迹,并在厂房地面采得槟榔渣。

*路过吐槟榔 法官还清白*

采集DNA送验、比对,与去年9月21日警方在台北县汐止市海华建设公司电缆线窃案所采到的血迹及槟榔渣相符,认定王某就是行窃大耀汽车电缆的窃嫌。

但基隆地方法院审理时发现,大耀汽车窃案现场仅采得一摊血迹,并无槟榔渣,反而是海华建设公司才有采到血迹及槟榔渣。

且报告显示,2摊血迹的DNA型别相符,同属一人,但与王某的DNA型别并不相符,基隆检方却误以为比对相符,反而是海华建设采到的槟榔渣DNA型别与王某相符,既然大耀汽车现场采到的血迹与王某不符,即无法证明王某行窃大耀汽车,判处王某无罪。

王某受访时指出,“从事吊车工程,当天路过大耀汽车,发现厂房外招租广告不合需求就离去,想不到被误为窃贼,感谢法官明察秋毫,还我清白。”

承审法官说,警方只在大耀汽车窃案现场采到血迹DNA,却误植还有槟榔渣,而且海华建设电缆遭窃案采得的血迹DNA与槟榔渣DNA并不是同一人,显见留下血迹者才是偷大耀汽车电缆的窃贼,检方错得离谱。

另外,警方在海华窃盗案件中找到槟榔渣,比对与王某相符;王某喊冤说,海华建设旁有个公园,他有吃槟榔习惯,又常带狗去遛狗,警方采到他的槟榔渣检体,是他遛狗时留下。

主任检察官周启勇指出,地检署除会虚心检讨,公诉检察官樊家妍发现后已当庭提出修正。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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