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公司与中国二战劳工“和解”没有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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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3日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锡红从加拿大发来的报导)加拿大亚洲二战浩劫史实维护会发表声明表示,无法接受日本西松公司提出的与中国对日索赔劳工的和解条件,因为那是对劳工的第二次侮辱。

加拿大亚洲二战浩劫史实维护会共同主席列国远、王裕佳代表该会发表声明表示,支持中国对日索赔的劳工应该拒绝接受日本西松建设(株氏会社)没有诚意的“和解条款”,并呼吁代表中国劳工原告的日本律师,不得违背中国劳工原告之立场。

声明指出,在日本侵华战争期间,日本政府与相关日本公司共同策划、共同实施了强掳中国劳工的不法行为。自1943年起,至少将近4万名中国劳工强掳至日本国,强迫中国劳工分别在三菱、三井、鹿岛、西松等35家日本企业的135个事业所做苦役。极为恶劣的劳动条件、被迫超强度地劳动,使得6830名中国劳工死亡,许多劳工身患多种疾病或留下终身残疾。

列国远认为,西松公司的和解条款无法令人接受。她说,当和解条款出来的时候,大家一看,发现它最大的问题是,将日本高等法院认为,中国人的索赔权已经被放弃作为前提条件了。

据中国官方文件记载,1972年9月25日,日本首相田中角荣访问中国,同中国开展复交谈判。周恩来在会谈中指出,“由于中国人民深受赔偿之苦,所以也不愿日本人民尝此苦头。为了中日两国人民友好,中国放弃赔偿的要求。”在9月29日中日两国政府签署的《中日联合声明》中,对于日本赔偿问题写道:“中国政府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的战争赔偿要求。”

自1995年起,部分幸存的中国劳工陆续在日本法院向日本政府及相关日本企业提起了损害赔偿诉讼。经过十几年的诉讼,在日本法院作出的判决中,均认定了战时日本政府及相关企业实施了强掳及奴役中国劳工的违法行为,认定了中国劳工在极为恶劣的条件下做苦役,在精神和肉体上遭受了巨大的损害。但日本最高法院却以中国政府在中日联合声明中,已代表中国个人放弃了索偿的权利为由,免除了日本政府及相关日本公司的责任。

列国远认为,日本西松公司将日本最高法院的裁决作为前提是不合理的。她说,这样一来,就是说中国人已经没有索赔权了,所以相关企业给的钱算是救济。列国远并认为,如果中国劳工接受日本西松公司的和解条件,将是对中国劳工的再度羞辱。她说,假如这些劳工真的接受了这笔小钱,因此而解决了这一问题的话,就变成是第二次对这些劳工的侮辱。

日本西松公司于2009年上半年表示,希望与中国劳工以和解的方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此,中国劳工受害者给予了积极地响应。然而,该公司坚持将日本法院认为“中国人索偿权已放弃,可给中国人适当救济”写入和解条款,并以此作为与中国劳工签订和解协议的前提。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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