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立会促建性罪犯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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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9日讯】(大纪元记者黄静荣香港报道)立法会昨日召开保安事务会特别会议,讨论与儿童有关工作的性罪行纪录查核的临时建议,并以4比2通过议员张文光提出的一项无约束力的动议,要求政府一年内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展开正式的立法程序,敦促政府在现届立法会完结前立法。

多名泛民主派议员指,有关机制涉及人权和私隐争议,当局只是以行政措施推行,可能会引起司法复核,延误对儿童的保障,所以需要立法实施。

教育界议员张文光表示,现时一些针对性罪犯的治疗不一定完全有效,如果只靠临时建议来保障儿童是不足够的,行政措施及立法应一同进行。

民主党议员刘慧卿表示,团体都支持立法的,不过当局就说不够时间。所以有团体说政府失职是讲得较轻的。议会讨论儿童的议题不太多,立法会多年来很支援弱势团体事务,只是当局不肯做。她希望局长可给当局一个清晰的意见,可在这届立法会完结之前尽快立法。何俊仁指,不能因为怕争论、有不同的意见而避开立法。

团体:政府行政措施力度不足
公民党议员的吴霭仪说:“大家有一个共识觉得需要平衡,部分团体认为保障儿童的权益很重要,需要立法。支持行政措施的团体,对认为行政措施力度不足。”她认为立法可以平衡不同的权利。

而团体对是否实施行政措施意见分歧,有团体认为绕过立法将面临司法挑战,或会侵犯私隐;亦有团体认为机制并非强制执行,作用不大。

香港社区组织协会指出,短暂措施在防止儿童免受性侵犯的效用有限,反会强化公众对性罪犯怀有歧视心态的不良效果。要有效保护儿童并在维护性罪犯权利方面取得有效平衡,设立性罪行名册以至将有关资料披露的前提必须是按每一个案情况作分析处理,而不能把某些背景的群体作笼统对待。

有关注儿童的团体代表指,机制有助保护儿童,并要求当局将查核范围由现时的求职人士,扩至现职雇员。亦有团体代表担心,有关机制会窒碍性罪犯重投社会,又担心他们的私隐不能获全面保障。

“对性罪行‘零容忍’”
保安局副局长黎栋国表示,雇主查核求职者的纪录时,当局只会口头答复,不会提供详细资料,相信可保障性罪犯的私隐。

护苗基金副主席吴颖英说,对性罪行“零容忍”,新入职及现职雇员应同样受查核,因新入职雇员占劳动人口极少比例。教育人员专业操守议会副主席韩连山亦表示,赞同推临时措施及时处理当前问题。他认为操守议会并无惩处功能,部分操守有问题仍留于教育界工作,机制亦只对新入职教师。

香港社区组织协会设区社区组织干事蔡耀昌亦表示,须保护儿童免受骚扰,同时顾及更生人士私隐。儿童受性侵害多是由熟悉者而非陌生人,法改会建议存在问题,须有完整措施如何避免重犯,有效再就业措施可避免重犯。倘设查核机制需透过全面立法。

保安局副局长黎栋国则指,社会关注儿童受侵犯问题,对订立机制已有共识,而机制亦已保障性罪犯的私隐。他说,以立法推行机制涉及复杂问题,应该先用行政措施踏出第一步,但强调政府不会搁置有关的立法工作,但未有交代何时立法 。◇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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