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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央行:远汇交易须有实质需求

2010-06-04 22:05 中港台时间|06-04 23:5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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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高照芬台北4日电)中央银行总裁彭淮南今天表示,远期外汇交易必须符合“实需原则”,也就是厂商基于实际需要买卖远期外汇,并可提供有效文件,供银行审查。

某媒体报导,厂商需准备“一箱”资料办理远期外汇,中央银行表示,经查证与事实不符。

央行外汇局长林孙源表示,央行今天邀请七家本国银行来央行开会,表示远期外汇交易的目的,是提供进出口厂商汇率避险的工具,不是作为投机套利之用。

他说,近来央行外汇局实地检查银行办理远期外汇情形,发现大多数厂商均依规定办理,惟有少数厂商以过期文件为依据,出售远期外汇,央行已经要求银行提出改善计划书,并在外汇交易中回冲不实的远汇交易。

林孙源指出,对于100万美金以上的远期外汇交易,央行随机抽查交易是否属实,并且针对厂商合并多笔交易订定一笔远汇契约,厂商当日仅需提供交易清单,另于次日中午前送交外汇交易契约等相关单据予承办银行。

林孙源强调,央行开放远期外汇交易的目的,是提供进出口厂商汇率避险的工具,不是作为投机套汇之用,因此买卖远期外汇必须基于实际外汇收支需要,并提供有效文件,供银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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