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韩国人在中国贩毒 韩方请求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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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5日讯】(大纪元记者文龙韩国首尔综合报导)三名韩国人去年7月在中国吉林省延边龙井地区因走私毒品而被抓捕,目前在等待法院判决。按中国相关法律,如果毒品走私罪名成立,三名韩国人很可能会被判处死刑。韩国驻沈阳领事馆日前向吉林省政府致函,呼吁对该三名韩国嫌犯给予“最大限度的宽容”。

韩国驻沈阳领事馆本月1日介绍,上述三名韩国人去年6月从北韩毒贩处购买4.5公斤毒品,试图在中国境内销售。其中一人还涉嫌去年5月在龙井地区从北韩毒贩处购买和运输5.7公斤毒品。去年7月,他们在延边龙井地区走私毒品时被抓捕,目前在等待法院判决。

据分析,按中国刑法规定,走私50克以上毒品者最高可被处以死刑,部分地方法院一般对走私600-800克毒品的罪犯都判处死刑。如果毒品走私犯罪成立,这三名韩国人很可能会在中国被判处死刑。

韩国联合通讯社报导,沈阳总领事馆6月1日向吉林省政府致函,介绍中国公民在韩国境内从未被判处过死刑,要求吉林省考虑两国友好关系,对于走私毒品的韩国嫌犯在法律框架内予以最大限度的宽容。

此前有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贩毒被处以死刑的先例,去年12月,53岁的英国人沙伊克因贩毒罪在中国新疆以注射方式被执行死刑。英国政府、人权组织及沙伊克的家属此前曾多次向中国方面提出宽恕请求,理由是,有证据显示,被告可能有精神病,要求中方缓期执行死刑,允许有关方面对被告进行精神病鉴定。中共司法当局未理会英方的请求。

今年4月,广东省高等法院对南非籍女子LINDA作出终审判决,以走私毒品罪判处死刑。

今年4月9日,2名日本毒贩武田辉夫、鹈饲博德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同日,另一名日本毒贩森胜被沈阳市中级法院执行死刑。

也有外国籍毒贩被中国法院免死的案例,在上述3名日本毒贩被处决的前一天(4月8日),长沙市中级法院对3名外籍毒贩进行了一审宣判,2名尼日利亚籍和一名越南籍被告人被判有期刑并驱逐出境。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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