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优秀警察被非法判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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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8日讯】(大纪元记者谢正华综合报导)据明慧网报导,四川省黑水县陆智勇曾被评为“最佳优秀警察”称号,仅仅因为修炼法轮功,在被非法拘禁两个多月后,中共操控的黑水县法庭于四月二十八日,在律师未到庭的情况下,在没有任何证据和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进行所谓的“公开宣判”,非法判陆智勇四年。

最佳优秀警察

多才多艺的陆智勇当过教师、药剂师、之后又考入西南民族学院政法系成为了一名森林警察。他的父亲曾任医院院长,母亲是一名医生,唯一的缺憾就是他从小体弱多病。一九九七年考入民院的他开始修炼法轮功,按“真、善、忍”的原则做人,从小落下的各种病消失,真正感受到健康、美好。他严格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工作上不仅兢兢业业,获“最佳优秀警察”称号。

多次遭迫害

陆智勇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后,一直反复遭受着严重的迫害。二零零一年六月被非法劳教一年半。二零零五年陆智勇的妻子饶琼被非法劳教三年,陆智勇也被再次非法劳教三年。陆智勇在新华劳教所受到药物和酷刑的摧残,水杯、饭里、强行输液时、强行灌食都被投入药物。二零零八年二月被新华劳教所迫害致生命垂危后才放回家。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九日,陆智勇到都江堰市看望母亲后,返回途中在新津县迎宾大道被尾随的黑水县警察拦路绑架,陆智勇当场被殴打致昏迷,两天后才苏醒。

非法庭审

二零一零年元月十二日,黑水县检察院将陆智勇非法起诉到黑水县法院。二月一日上午,黑水县法院对陆智勇非法开庭,包括陆智勇的母亲和妻子在内约二、三十人参与了旁听。据知情者称,法院当日戒备森严。有的警察(除法警外,不知是否还有其他警察)甚至荷枪实弹。而陆智勇的此次被所谓的“起诉”,只是因为黑水县邮局觉得寄给法院等的信件较多,而对信件擅自扣押。后因有的信件中有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资料,检方称这些信件是陆智勇邮寄的。就因为该原因,对陆智勇所谓的“起诉”。

然而,根据现行法律,擅自扣押信件,或在没有必需的法律手续的情况下扣押信件是严重违法的。换言之,陆智勇一“案”完全是黑水县邮局在违法,但黑水县法院的违法行为却未受到任何调查或惩处。据悉,曾就读于政法专业的陆智勇也在法庭上指出邮局的行为违反邮政法以及宪法规定的公民的通信自由。

法庭上,来自北京和成都的两名律师为陆智勇做了有理有据、无懈可击的无罪辩护。他们从信仰自由的角度,指出,“思想(信仰)无罪,言论自由,不应当仅仅因为一个人信仰某种宗教或者其他意识形态并予以宣扬就予以惩治。”同时,“法律和任何世俗权力都无权对宗教信仰做出评价,并予以惩处。”因此,用《刑法》300条对陆智勇起诉,违背了宪法关于宗教信仰自由的精神,是严重的适用法律错误,根本不能作为对本案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据。

而针对公诉方提供的所谓“证据”,律师更是以专业技术,指出所有这些“证据”,或因取证违反法定程序,或证据本身无证据能力,都不具有证据的合法性。也就是说,检方提供的“证据”均不能成立。换言之,这个所谓“案子”根本就没有所谓的“证据”,对陆智勇的指控当然不能成立!

由于证据的严重不足,公诉人在法庭上一度被律师驳斥得哑口无言。而作为“裁判”的所谓“主审法官”兰勇居然“提醒”公诉人“你们不是还有一个什么什么证据吗”。

监视施压家人

一审后,陆智勇的母亲目前从黑水回到居住的都江堰后,一直遭到跟踪监视,甚至陆母到菜市场买菜,都有人跟踪。无论陆智勇的母亲怎么劝说、正告,他们都不听,执意跟踪。监视陆智勇母亲的有多人,还有一辆车。而住在黑水当地的陆智勇的妻子饶琼,只要到外地,就必须要其单位局长向政法委打报告,获批准才行。

陆智勇提出上诉后,有内部人士劝其家人放弃上诉,并表示,他们也知道对陆智勇的判刑是完全违法的,但这个结果是经阿坝州法院、检察院、政法委的批准的。所以上诉是没有用的。

年逾古稀的老母亲,曾受到中共压力,黑水县竟用孙儿的考学相威胁,致使她的小儿子与她断绝来往,还因孙子考学受影响扬言要杀她;今年高考前,黑水县蒲阳社区找到陆智勇女儿陆瑛昊,以考学相威胁,陆瑛昊毅然对他们写道:我有一个好爸爸,是“真、善、忍”的忠实信徒,却被非法关押……

非法宣判

在被非法拘禁两个多月后,中共操控的黑水县法庭于四月二十八日,在律师未到庭的情况下,在没有任何证据和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进行所谓的“公开宣判”,非法判陆智勇四年。 陆智勇提出上诉。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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