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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救灾组织常设化 设灾防办公室

2010-07-14 03:08 中港台时间|07-14 09:3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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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耿豫仙台湾台北报导)立法院临时会13日三读通过修正灾害防救法,中央及地方置常设的灾害防救办公室,执行灾害防救;消防署更名为“灾害防救署”;发生重大灾害时,国军部队应主动协助灾害防救,并得视需要,动用应召的后备军人支援。

现行法规设有院长召集的中央灾害防救会报,以及灾害防救委员会。为免叠床架屋,行政院版本草案原本移除灾害防救委员会,另设专职人员进驻灾害防救办公室。

不过,民进党质疑,行政院版本草案中灾害防救办公室主任是由消防署副署长兼任,层级太低,国民党团采纳民进党建议,在折衷版草案中保留中央灾害防救委员会,由副院长担任主任委员,内政部长担任执行长,并纳入灾害防救办公室,执行灾害防救政策。

修正条文也明订直辖市、县(市)灾害防救会报由正、副首长兼任正、副召集人,并由直辖市、县(市)灾害防救办公室执行灾害防救会报事务。乡(镇、市)公所设灾害防救会报,核定防救灾计划并推动防救灾工作。

绿营评灾防法19分

立委柯建铭表示,内政部消防署改为灾害防救署,换名字也解决不了问题,内政部实际上只能解决部分灾害防救问题,协调仍须行政院层级;消防署改名反而冲击消防人员士气,让地方留下消防局,造成中央、地方脱节。

立委陈亭妃指出,灾害防救委员会应专责、常设化,配置专职人员,具有预算编列与计划执行能力;此外,灾防委员会应专设基金,提升灾害救助效率,国民党团也未纳入。

陈亭妃表示,三读通过的灾防法只有排除通信障碍以及拒绝自我矮化这两项得到5分,其他如专责机关、政务官责任、设置自救组织各得3分,所以总分只有19分。

立委田秋堇说,台大教授李鸿源呼吁成立国土监测灾害防救中心也没被采纳。

对于民进党团只给灾防法修正案19分的评分,谢国梁在记者会中也说,对于民进党团的评分方式他无法认同。◇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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