谦逊:谁来调查“湖北省洗脑班”里面的“打错门”?

谦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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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8日讯】6月23日,在湖北省政府门前,湖北省政法委一厅级官员的妻子遭警察围殴16分钟,公安称打错了。省委书记罗清泉说:“民警粗暴执勤,殴打群众,性质恶劣,必须依法严肃处理。”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永文主持召开省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要求深入调查,对执法中有粗暴行为的民警决不姑息;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意识,决不能容忍态度粗暴、打骂群众的行为;确保“公正、文明、规范、廉洁”执法,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可是,在“湖北省洗脑班”里面,每天都上演着警察单打或者围殴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的事情,不需要什么“深入调查”,只要到“湖北省洗脑班”的二楼去走一走,就可以看到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情。这里的警察无法无天,经常殴打群众,不但没有依法严肃处理,而且还年年被评为湖北省的先进。

“湖北省洗脑班”是2009年4月正式从汤逊湖搬迁到武汉市洪山区马湖,湖北省女子劳教所旁边,武汉市洪山区板桥村的东边。以前叫“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现在改名叫“湖北省法制教育所”,由原来的一个临时单位改成了现在的一个常设单位;原来是一期期办班迫害法轮功学员,现在是常年不断的迫害法轮功学员。

它从全省不断的绑架法轮功学员到这里来迫害。如果法轮功学员不转化或者不能达到它的所谓的转化标准,它就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长期关押不放,并且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各种酷刑折磨和精神迫害,常见的有:抓学员的头发、打耳光、打头、撞墙、掐脖子、踢脚、踩脚,用器物打学员,任意谩骂、侮辱,不准学员说话、不准学员睡觉、整天不准学员上厕所、罚站、手铐、吊铐、电棍电,甚至故意不让学员吃饭,然后说学员要绝食,让学员身体虚弱到极限,然后再以“维持学员生命”为由对学员进行迫害性强行灌食等等。经常毒打法轮功学员的有胡某、邓某、彭某、刘某、龚某等等。这里仅举几例:

2007年8月,麻城法轮功学员戴从礼被罚站35天,被管教龚建打落门牙,并遭开水烫、烟头烫等酷刑,致使记忆衰退、头发全白。

2009年9月,法轮功学员路有根目击四警察为逼迫法轮功学员就范而卸掉其下巴的情形:“只听得‘卡嚓’一响,被折磨的学员的下巴就被卸下了。整个下脸颊、嘴巴都耷拉下来了。恶警再强行灌食时,那位学员一点反应都没有了,就像死去了一样。”

绑架法轮功学员到洗脑班迫害,在目前中国的法律范围内至少犯了如下罪行:1.绑架罪;2.非法拘禁罪;3.刑讯逼供罪;4.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5.侮辱罪;6.人身伤害罪等等。

自2002年2月以来,“湖北省洗脑班”非法迫害过法轮功学员1200多人次,而且现在还在增加。众多无辜的法轮功学员在此地受到隔离、监控、蒙骗、逼迫、侮辱、恐吓、毒打等残酷的肉体折磨和精神虐杀。中国的法律在这里全面失效。这里极其邪恶伪善,在一楼住陪教,在二楼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学员的许多残酷迫害都不让一楼住的陪教知道,而且对外宣称对法轮功学员是“教育、转化”,在中共体制内都是在欺骗,以赢得政府对它的大量拨款。这个邪恶的单位就是这样靠欺骗,每年都被评为湖北省的先进单位。这样的“先进”就是靠法轮功学员的鲜血、泪水,甚至生命换来的。

“湖北省洗脑班”的工作人员有四种人:干部、陪教、帮教和保安。干部一般来自“六一零”(中共为迫害法轮功专门成立的非法机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系统或监狱,陪教一般来自社会或监狱,帮教是被挟持的原法轮功学员在高压和谎言欺骗下成为犹大,保安则是从各警官学校招聘来的临时工。这四种人挤在一起制造出一种极其恐怖的氛围。不知这里是否在中国的法律和湖北省政法委的管辖范围内?

有谁来确保这里“公正、文明、规范、廉洁”执法?还是又一次骗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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