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垣崇效应?李罗权吁科研采购松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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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先凤台北6日电)中研院院士、国科会主委李罗权今天建议,台湾应修正科技基本法,将政府委托或出资的科学技术研究发展,及以受赠现金办理的采购,皆可纳入科研采购,不适用政府采购法规定。

中央研究院生医所所长陈垣崇被控授权专利给自家公司,涉嫌图利、违反政府采购法,士林地检署上月搜索、约谈,并对陈垣崇60万元交保。部分学界认为,全案与当前国内发展生技产业缺乏经验,导致相关法规尚未完整建立有关。

中央研究院第29次院士会议进行第2天议程,上午分组讨论后,展开专题议案报告与讨论。李罗权以“制度改革、法规修订、组织再造,提升科技竞争力”为题作专题报告。

李罗权表示,科学技术基本法已明确赋予科研采购作业弹性处理的法源,但多数科研采购仍遵循政府采购法规范执行;建议立法规范公、教、研确实分轨,未来公立大学科研机关及附属研究单位的研究人员及职员,“得不受政府公务员体制限制”。

他指出,由于科学技术基本法未明定主管机关,也未订施行细则,所以首先需修订科学技术基本法部分条文,再订定施行细则,并研订科技机关聘任人员聘任条例,未来聘任人员采公开甄审方式遴选,得先行聘任后,送请铨叙部审查登记。

李罗权说,虽然2年多前生技新药产业发展条例公布施行后,已赋予部分政府研究机构人员可在相关产业持股的规定,但目前研究机构用人规定,多半仍受限于公务人员服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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