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社署考虑就综援离港限制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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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8日讯】(大纪元记者梁路思香港报道)香港高等法院上月裁定,社会福利署(社署)要求市民申请综会援助金(综援)前一年不得离港超过56日的限制,违反基本法及人权法。社会福利署已经暂停这项规定。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表示,当局正研究判词和影响,考虑是否上诉;他又说,律政司意见认为,判词内容只针对综援计划,所以法例上不会影响俗称生果金的高龄津贴和伤残津贴政策。

昨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多名议员要求政府放宽申领津贴的离港限制。张建宗回应说,正检讨生果金制度,研究是否可以放宽每年不可以离港多于240日的规定。他指出,现在有接近50万长者领取生果金,完全撤销在港居住期限会有困难,因为以前离开香港的长者都将有资格申领,可能导致大量不在港居住的长者回港申请生果金,对公帑造成负担,并不可取。

另外,一名72岁由内地回流的港人,昨日在社区组织协会协助下到法律援助处申请法援,挑战申领生果金的高龄津贴前一年,不可离港多于240日的规定。

他表示,05年开始回内地居住,已用完积蓄,如今健康转坏。他今年4月回港,到社署申领生果金时,职员指他不符合居港规定。要他10个月后再提出申请。有10多名长者到场声援,要求废除有关规定,法援处代表有出来接收请愿信。◇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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