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选民可望实现互联网上选举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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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谢如慧澳洲悉尼编译报导)澳洲联邦法庭本周五对19岁的选民特里维特(Sophie Trevitt)网上选举登记一案作出判决,明确了网上登记的合法性。这意味着在未来的选举中,澳洲公民将可以通过互联网登记注册参加投票。

据澳新社报导,该案的起因是首次参加选举的特里维特在OzEnrol.com网站上的选举登记被澳洲选举委员(AEC)会拒绝,理由是电子表格的电子签名违反了1918年的联邦选举法案。OzEnrol.com网站的创办方GetUp!因此对澳洲选举委员会(AEC)提起诉讼,法官佩朗(Nye Rerram)判决承认网上注册的合法性,这也是Getup组织获胜的第二起诉讼。

Getup.com网站是今年7月由GetUp组织创办的,选民可以通过电子笔、鼠标和手写输入等方式向网站提供电子签名,从而在网上提交登记表,之后再传真给AEC。在谈到登记表被拒一事时,19岁的法律系学生维特里特表示感到很惊讶,因为也有很多涉及重要敏感信息的活动,如网上付税、网上银行交易等都可以在网上进行,而不能在网上注册选举对行使选举这样的民主权利造成了很大障碍。

GetUp!全国总监谢科(Simon Sheikh)称该判决具有历史意义,因为由此“确定了网上登记的合法地位”,这也意味着“AEC将来需要在自己的网站上提供安全可靠的表格供人们在网上进行选举注册。”

谢科指出,年初,全澳有140万选民没有登记,因此需要竭尽全力消除一切官僚形式和繁文缛节,AEC在未来的选举中必需接受网上注册登记。他说:“我们在网上纳税,在网上进行银行交易,因此我们应该能够在网站实现注册登记。”在谈到GetUp的下一个目标时,谢科称将在维省全力推进网上投票,以迎接11月份的全省选举。

在此之前,高级法院还接受了GetUp!的诉讼,推翻了何华德政府在2006年颁布的修正案。该修正案规定新选民必须在选举令发布当天的晚上8点之前登记注册,而希望修改个人信息的选民必须在三天内联系委员会。而之前的规定时间都是7天。高等法院的判决意味着,近10万年轻澳洲选民在即将到来的联邦大选中,赢回了自己的选举权。

在问及对此次判决的看法时,反对党领袖艾伯特表示,要采取保证措施,确保人们不会因为不正当的理由而不进行选举投票,因为维护选举体制的完整至关重要。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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