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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工资微调 台劳资都想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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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舜协台北13日电)在劳委会主导下,基本工资审议委员会今天做成基本工资微调3.47%建议案,将送行政院核定。不过,劳方与资方对调幅都不满意,都想要翻案。

劳委会今天上午召开基本工资审议委员会,在劳委会主导下,做成基本工资月薪由现行新台币1万7280元调至1万7880元,调幅3.47%,时薪制基本工资则由每小时95元调至98元;上一次基本工资调涨是民国96年7月1日生效,基本工资由1万5840元调至1万7280元,涨幅9.09%,时薪制由每小时66元调至95元。

虽然劳委会表示是依据物价指数、经济成长及失业率做出建议案,不过,劳方在会前主张基本工资应调至2万2115元,才足以让劳工尊严劳动,资方则主张不应调整,双方对建议案都不满意。

代表劳方出席审议委员会的全国产业总工会常务理事林进勇表示,政府已签署“公民与政治权利”、“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两项人权公约,立法院也在去年通过2项公约施行法,2项公约在台湾已具国内法律效果。

林进勇表示,依据“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7条规定,“所有工作者之报酬使其最低限度均能维持本人及家属符合本公约规定的合理生活水平”,其精神与“基本工资”符合,劳方认为2万2115元才能维持劳工及家属合理生活水平,将请监察院介入调查劳委会的建议案是否合于法律规定。

全产总秘书长谢创智说,除了请监察院介入调查外,由于建议案准驳权利在行政院,劳工团体也会要求面见行政院长吴敦义,请他考量社会观感驳回建议案。

出席委员会的资方代表、中华民国全国工业总会监事蔡穗说,国内产业以中小企业为主,且产业竞争激烈,利润仅约5%到8%,6大工商团体曾开会达成共识建议不予调整,若真的要调,也希望能控制在1.5%到2%之间。

蔡穗表示,基本工资调整建议案将基本工资上调3.47%,恐造成许多中小企业无法生存,反而使许多边际弱势劳工失去工作,期盼行政院综合考量后,将基本工资调幅下修到2%。

对于基本工资调整建议案,劳方、资方都不满意,劳委会主委王如玄表示,劳委会好像在走钢索,怎么建议都会有人不满意,但她认为调3.47%建议案已是兼顾弱势劳工及产业发展的最好建议,劳委会对建议案负完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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