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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美48%民众反对出生公民权

2010-09-26 15:18 中港台时间|09-27 01:4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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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09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萧财英编译报导)正当非法移民问题成美国移民改革的争论焦点之际,近期一项民调显示,近半数的美国民众反对提供非法移民在美所生小孩,自动享有美国宪法所赋予的公民权。

据《美联社》报导,昆尼皮亚克(Quinnipiac)大学民调中心近期调查1,905名美国成年民众,其中48%的受访者反对这一做法,而45%的人表示他们仍然赞成给予这些婴儿“与生俱来的公民权利”。

虽然观点分歧,但大多数人同意如果要结束这种做法,就必须废除或修改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根据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第一款: “任何人出生在美国或者在美国归化,都属于合法公民。”该修正案在南北战争后的“重建时期”(Reconstruction)获得通过,原则是保障刚得到自由的黑奴不会被一些南方州剥夺公民权而制定。

根据主张严格管控移民的华盛顿“移民中心研究”一项分析显示,美国是全球194个国家之中,30个自动授予出生公民权的国家之一。

奥巴马总统发誓要找个能解决1,100万多名生活在美国的非法移民问题,但受到共和党的阻力,以及亚利桑那州近期强硬非法移民政策的影响,他的大赦提案在国会面临激烈的反对。

该民调中心助理主任布朗(Peter Brown)说:“支持终止‘出生权’的人数没有压倒性,大部分人的观点都依照可预测的政党路线方向走。” 例如, 62%民主党选民赞成给予非法移民所生小孩公民身份,相比之下, 67%的共和党选民反对。

然而在独立选民中,51%反对给予非法移民小孩宪法权利,相对的,有42%赞成。

民主党国会议员更进一步说,在非法移民缴纳罚款后,移民改革新政策应该提供他们在美国有个栖息之地,以及一条成为公民的路径。相反的,目前一些国会共和党人极力主张更改移民宪法,停止非法移民在美国生的小孩自动成为公民。

此外,民调还发现,49%的美国人不相信奥巴马总统分享他们的感想,而46%的民众相信总统与他们的想法一致。 与此同时,38%的美国民众对伊斯兰教有好感,而40%的人则持相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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