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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赃物与偷盗同样是犯罪

2011-01-11 08:56 中港台时间|01-11 09:0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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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1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吴馨丹麦编译报导)据丹麦《日德兰邮报》报导,大多数人不知道,购买赃物和偷窃物品一样是有罪的。

很多丹麦人通过网络购物,甚至不知道或不愿知道购买的是赃物。因此丹麦预防犯罪委员会、丹麦司法部和退休保险组织共同举办了一次宣传活动:价格的思考。当我们被提供一项货物时,无论货物是从汽车后盖箱中拿出来的——显然是被盗货物,还是正式在网上出售的货物,我们都应该对便宜得令人难以置信的价格多加思索。

丹麦东日德兰(Østjylland)警方自2007年1月1日以来,一直把调查收售赃物的人作为首要任务,以减少日益增加的偷窃案。到今天为止四年的时间内,已有545人成为收售赃物的嫌疑对象。普通公民同样可能被他们调查。如果从网上购买的物品被确认为赃物,那么购买者就犯罪了。即使购买者已经付款,依法也不能拥有该物品。购买赃物将被处罚款或1年半的监禁。情节特别严重时,将被处罚在监狱服刑长达六年。

从丹麦全国范围来看,家庭遭窃案数量呈上升趋势。但东日德兰警方对收售赃物的打击,使该地区的盗窃案数量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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