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机密外交款案 扁二审仍无罪

人气: 4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月1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赖又嘉、林长顺台北18日电)中华民国前总统陈水扁遭控贪污机密外交款案,台湾高等法院审理,认为扁出访所支领的款项,均循往例以领据核销,且检方无法证明扁侵占机密款,今天判扁无罪。仍可上诉。

陈水扁今天出庭聆听宣判后,得知无罪结果,面带微笑跟着法警步出法庭。

检方表示,将在收到判决书后,研究判决有无违背法令之处,再决定是否提起上诉。

陈水扁遭控从民国89年8月至95年9月间,先后11次利用外交出访机会,将外交部每次提供元首出访的10万美元零用金,每次扣留其中3万美元,汇往海外供儿子陈致中留学使用。

由于事涉国家机密,全案采秘密庭方式审理。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去年6月8日判扁无罪。检方不服,提起上诉。

高院合议庭审理时,检、辩双方均未提出调查新证据,合议庭审理认为,扁出访所支领的机密外交款,虽后来改称礼品及交际费,但均由外交部主动签呈依照往例办理,并非扁在总统任内才创设,且扁所支领的款项均依循往例,以领据核销。

此外,合议庭认为,检方未提出证据证明扁所支领的款项有剩余,也无法证明前总统夫人吴淑珍于93至95年汇往陈致中在美账户的款项,是来自扁的机密外交款,因而认为一审判决无误,检方上诉无理由,仍判扁无罪。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