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信仰遭劳教二年 京女律师执业证被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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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1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古清儿采访报导)原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法轮功学员宋美英,因信仰真、善、忍,遭到当局非法劳动教养二年。近日,她被北京市司法局注销律师执业证。北京律师江天勇表示,当局这种做法,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显然是对有法轮功信仰的一个律师的迫害行为,它的目的是一个政治上的动机,而不是法律上的考量。

律师:政治动机,而非法律考量

近日,北京市司法局发出“京司发【2010】703号”通告,指去年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中,有158名律师因不参加本年度律师执业考核和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登记。根据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律师执业证书予以注销。

对于宋美英被注销律师执业证书,江天勇表示,这个通告看起来好像是所谓律师事务所没有给她年度考核,但实际上是律师事务所将宋美英的材料,递交到司法局,然后司法局给律师事务所压力,要求律师事务所撤回。这个程序本身就有问题,因律师职业权是一个行政许可,你不能通过自己的规定就把它注销。

他认为,司法局显然不是维护法律,而是对信仰法轮功的一个律师的一个迫害行为,它的目的是一个政治上的动机,而不是法律上的考量。

为法轮功学员辩护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唐吉田则表示,按照他们对北京司法局和律协的管理模式的多年了解,很有可能它们对律师事务所施压,不给宋律师送年度考核材料,然后以她不参加和放弃考核的所谓理由,给她注销,这种处理既没法律依据,也是它们处心积虑,蓄谋已久的一种对公民不放弃信仰权利的一种报复,这样做非常荒唐和不人道。

目前,国内律师代理各种敏感的维权案件遭受当局打压的情况越来越严重,江天勇表示,最坚持按照中国现行法律办事,依法行使律师职业权的一群律师,却受到中国官方与各种名目的借口来进行打压处罚,它们不是在维护法律,而是在践踏中国现有的法律。

他认为,“中国的律师制度实际上就这样被官方把它消灭掉。实际上是名存实亡,剩下的律师不得不按照官方的指示来办事,而不是依照现有法律,那么中国的法制进程,将可能在这几年葬送于某些人之手。”

因信仰真善忍 北京律师遭到迫害

宋美英今年40岁,原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曾任英语教师,她为人正直、和蔼、善良,丈夫在一家IT公司任职,工作繁忙,女儿聪明可爱。为支持丈夫工作,她承担起家庭生活重任,还服侍着病重的大姑姐。

2001年6月,宋美英在北京读研究生时,开始修炼法轮功,她每时每刻都按真、善、忍来要求自己。

当地警察知道她修炼法轮功以后,经常骚扰宋美英的家庭,趁她上班不在家时,欺骗其家人打开房门,以查常住人口为名,进屋后各屋乱看,问东问西,随意翻看其电脑。

2010年5月7日凌晨,北京朝阳区国保徐勇、双井派出所李连喜、赵志华等人闯入宋美英的家,抢走了她的书、mp3等资料,把她绑架到朝阳区看守所。当时,她的丈夫和七岁的女儿都在家,目睹着自己的亲人被警察抓走。

当时,宋美英说:“我看书炼功,没做坏事,就是做个好人,没做过危害社会的事,你关我,我就不服。”

6月4日,宋美英被当局非法劳教二年,目前关在北京女子劳教所一大队。据明慧网报导,她关在里面被迫“坐高凳”。因长时间“坐高凳”,双腿已开始浮肿,两眼经常发呆,她的身心遭受严重的伤害。

7月初,宋美英因拒绝所谓的“转化”,她被单独关进一个无人的小屋子里,从早上6点至晚上10点,每天连续16个小时被强制坐在一个塑料高凳上。“坐高凳”,是中共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一种酷刑手段。

江天勇表示,她因拒绝放弃(信仰),被劳动教养二年的处罚非常严重。从她的劳教决定书的内容看,没有其它任何行为,仅仅就是她家里面有几本关于法轮功的书和材料,就对她进行这种处罚,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劳动教养无论在国内还是国际,都被广为垢病,这是中国人权最耻辱的一个问题。

唐吉田则表示,当局处以她劳教二年的不公正待遇,本身就是错误的,劳动教养是非法的制度,这对她人身权利也是一种公开侵犯,一系列的灾难降临到她的家庭。这是非常严重的问题,从方方面面消灭你生存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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