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警察局呼吁撞人司机投案

标签: ,

【大纪元2011年01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邱晨温哥华报导)温哥华警察局目前正在清除圣诞节早上的肇事司机,司机将一名72岁老妇人撞伤后,逃之夭夭。警局正在搜索400辆类似的车辆,希望从中找到肇事者,不过“耗时巨大”,希望肇事司机主动投案自首。
  
72岁的巴捷‧海尔(Bhajan Hayer)在圣诞节早上,11点钟穿过57街与Ross街的马路时,不幸被一辆本田车撞上。
  
司机可能停车或减慢了速度,却自顾自地开车跑了,留下被严重撞伤的老妇人一人。目前巴捷仍然在医疗治疗,两条腿骨折,还有其他地方受伤。她是否能够完全恢复,仍然是个问题。
  
杰夫瑞‧萧尔警官(Jeffrey Schell)是负责此案件的调查员,他说:“这是一宗严重车祸,海尔女士外出散步,却被车撞伤,并将她一人留在马路上。当时她非常需要帮助,司机却逃之夭夭。我希望肇事司机自首,承认自己犯的错误。”
  
“如果不自首,我们只能认为你对老妇人绝对没有一点同情心,她被那么严重撞伤。”
  
萧尔警官指出,一些证人提供了肇事车辆的情况,估计是1982年至1986年之间的本田Accord雅哥车,车轮生锈,不过,没有司机长相的描绘。
  
杰夫瑞表示,车辆的右侧撞上了老妇人,前面被撞坏了,而当时老妇人已经走过了一半人行道,而且打着雨伞,他因此建议:“过马路时一定要小心,要与司机有视线接触,不要凭着自己的臆想,认为是什么样。”
  
温警局交通科侦查员特德‧斯肯彬(Ted Schinbein)表示,肇事司机撞人后,将老妇人留在马路上不管,是违法的,可能面临被罚与违反交通法。是否触犯刑法,则希望根据事故发生时的具体情况而定。
  
他称这次不幸的事故后,该路口将安装行人道信号灯,预计要到今年年底才能完成。交通科一直关注此十字路口,也多次审查安装信号灯的必要性。◇

相关新闻
加西铭传人春季茶叙
回望香港 颜纯钩:让我感恩让我悲  (上)
卑诗限水令下:“我种什么它能活着?”
卑诗短租新规5月生效 省府:提供更多长期住房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