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1年10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骆亚报导)10月10辛亥百年,世界聚焦台湾的庆典之际,一度沉寂的“重庆律师遭假门”案的原北京律师李庄,也在自己博客和微博上发出了将起诉《中国青年报》的呼声。引起网络和媒体的关注,甚至有人称为“李庄第三季”的到来。
10月10日凌晨,李庄在网络上表明心迹,撰写题为“应宽恕郑琳、庄庆鸿二记者”的博文。
09年12月14日《中国青年报》记者郑琳、庄庆鸿发表了《重庆打黑惊曝“律师造假门”——律师李庄、马晓军重庆“捞人” 被捕记》一文,当时被外界认为是李庄尚未开始进入司法宣判程序,媒体就先给李庄定罪。
李庄在博文中表示,“‘律师造假门’影响极坏,被广为诟病,详探恶果,门内,抹黑玷污了律师形象和辩护人制度;门外,仅文中一潜规则就恶心了整个法律体系。”
他还表示确有将中青报送上被告席的计划,“意在去污,为己、亦为行业、更为体系漂白。”他认为当时撰文的这二名中青报的记者不排除被鼓动,他们撰稿的构成侵权应当媒体来担当责任。对记者本人,李庄希望网友跟自己一样以宽容心对待,认为他们已经受到舆论的谴责。
有网友“chinaspine”给李庄支招:“我建议李庄先生首先委托律师发一份《律师函》给中青报,指出该报导中的不实内容伤害的不仅仅是李庄一人,而是整个中国律师界,甚至是伤害了改革开放30年的法制建设,因此,希望中青报再次认真核实消息,公开承认消息不实,作出道歉。视中青报如何接招再作下步打算。”
李庄的计划起诉中青报的想法得到很多律师同行的支持。除汪超律师表示支持外,余文生律师也表示,李庄律师没有倒下,就是对律师行业最大的支持。至于宽恕不宽恕,明辨了是非,也就无所谓了。
而浙江马芳律师则赞扬说,再一次感觉李庄的伟大。张超律师也认为,最该做的是以直报怨。正直之道看无策略,但最有力量。
王军权律师表示自己就是看报上当者之一,他说:“坚决支持你,中青报的文章的确给律师界尤其是你本人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在了解真相前我真的以为你是律师中的败类,你应当正名。”
不过陈有西大律师支持李庄起诉同时,不认为应该放过两记者。他说:“最高法院的解释,记者和报社可以做共同被告。他们不只是一厘米主权的问题,而是故意为之的共同侵权人,报社倒某种程度上是代人受过了。”
目前李庄准备起诉《中国青年报》侵犯名誉权引起媒体的关注,澳大利亚广播公司、美国之音、大陆一些网络媒体都给予了报导。
(责任编辑:徐亦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