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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禁止在海外卖淫的侨民入境

2011-12-17 16:57 中港台时间|12-18 12:5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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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12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文龙韩国首尔报导)一名韩国侨民A某日前在入境韩国时,被韩国政府禁止入境,原因是A某在境外从事卖淫犯罪活动,韩国法律视这种行为“伤风败俗”,属于禁止入境者范畴。这是韩国政府首次禁止性犯罪者入境。

据韩联社报导,韩国外交通商部昨日(16日)表示,根据韩国“出入境管理法”第11条第4款规定,针对在澳大利亚居住的50多岁侨民A某,13日采取了禁止入境的措施。A某多次将卖淫广告登在了韩人杂志上。

据悉,澳大利亚当地的韩国侨民针对A某刊登的淫秽广告内容,曾提出强烈抗议。韩国外交部也多次要求A某中断刊登此类广告,但A某拒不改正,因此采取了对A某“禁止入境”的严厉措施。

韩国出入境管理法第11条第4项称“有可能扰乱社会秩序及风俗的嫌疑犯,应及时下令禁止入国”。韩国政府认为,A某的性犯罪行为适合于这项法律规定。韩国政府禁止性犯罪嫌疑人入国的案例,这还是首次。

据报导,目前在澳大利亚从事卖淫活动的韩国妇女多达1000名,其中大部分人以工作签证的方式去澳大利亚,然后参与卖淫,或介绍卖淫以及逼迫别人卖淫等犯罪活动。韩国和澳大利亚政府曾对此进行过磋商,研究惩治非法卖淫行为的方案。

韩国政府认为,韩国妇女卖淫犯罪活动如此肆虐,很可能与庞大的幕后黑手有关,因此计划重点查处其背后势力。韩国驻澳大使馆为有效打击韩国人卖淫活动,专门开通了24小时举报热线(1300-856-732),通过获取的举报信息,有效打击韩国人的境外性罪犯活动。

责任编辑:林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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