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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智晟失踪20个月又被囚 美国要求释放

2011-12-1809:53 中港台时间|2012-10-1522:5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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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12月18日讯】大陆著名维权律师高智晟突遭取消缓刑,须入狱服刑三年,美国国务院发言人纽兰十六日要求中国政府立刻释放高智晟,并说明其下落。

据北美华文新闻报导,纽兰强调,高智晟五年缓刑期即将在下周届满,对于中共官方宣布将高送回监狱服刑三年,美国政府高度失望:“我们特别关心高的待遇及下落,有报导指出高的家人无法与他取得联络。”

纽兰指,以强迫手段让高智晟失踪已构成严重的人权问题,显示中共没有履行国际人权宣言下的承诺:“对于中共当局持续使用超出法律的手段对付高智晟及其他维权人士,我们再度表达严重关切,也要求中共遵守其国际义务。”

美国会人权委员会 吁中立即释放高智晟

自由亚洲电台报导称,16日,美国国会“汤姆•兰托斯人权委员会”发表声明,呼吁中共当局立即无条件释放中国著名人权律师高智晟。新华社星期五的一则简短报导表示,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以高智晟违反缓刑期间的有关规定为由,决定取消缓刑,收监执行原判。

美国国会“汤姆•兰托斯人权委员会”的两位共同主席弗吉尼亚州共和党籍众议员弗兰克•沃尔夫和马萨诸塞州民主党籍众议员詹姆斯•麦高文在联合声明中指出:“一位受到当局软禁、实际上已失踪超过一年半的人,如何能违反相关缓刑规定?”

声明说:“我们呼吁国际社会共同用一个声音告诉北京当局,他们继续骚扰高智晟、不公正将他监禁的行为根本不能让人接受......”

国际特赦批中共再次囚禁

BBC报导,人权组织国际特赦批评中共当局再次囚禁维权律师高智晟。国际特赦亚太部副主任贝凯玲(Catherine Baber)说:“高智晟在失踪20个月后,(又被囚禁)真是令人震惊的消息。”

她批评北京当局对待高智晟案的手法“完全是非法的”,是“对法律的嘲弄”。并呼吁国际社会继续施压,要求中共释放高智晟。

20个月 杳无音讯

从事维权活动的高智晟在2006年12月被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三年,缓刑五年,目前已将到缓刑期满的时间。

在执行缓刑期间,高智晟的家人一直受到当局监视,而高智晟本人在2009年2月被警方从陕西家中带走后,曾一度失踪,家人和朋友都得不到他的任何消息。2010年4月高智晟一度露面,与亲友及媒体接触,但随即又再次音讯全无直至现在。无论他的家人怎样向当局询问,却从未得到任何回答。

总部在纽约的人权组织“人权观察”研究中国问题的研究员比奎林说,新华社的报导中一个字都没有提到高智晟的健康状况。

他说:“这更证明了中共对高智晟的惩罚,完全是出于政治目的,是为了阻止高智晟对外透露他在失踪期间所受到的虐待和摧残。”

(责任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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