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重提缠扰法 各界轰恶法损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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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12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李真香港报道)香港政府最近重提11年前法律改革委员会的建议,为缠扰行为刑事化进行为期3个月的咨询,遭到各界炮轰。香港记者协会批评恶法损害新闻自由,人权团体也担忧条例一旦推出,势必成为港府打压示威自由的工具。

25日,香港《城市论坛》讨论缠扰法。香港记者协会主席麦燕庭表示,11年前他们已经强烈反对缠扰恶法,在今天香港新闻自由不断被收窄的情况下,港府突然再推出恶法,必然进一步打压新闻自由。

记协:23条分拆上市

麦燕庭说:“如果你一立法,这种所谓追访、监察,甚至不断去打电话,寄信去要求他回应的时候,如果都可以跌入这个法网的时候,新闻自由当然会受到影响。”

她又批评,政府称采访可作“合理行为”而有“免责辩护”,但立法后当事人可即时报警阻止采访,根本无法保障新闻采访自由。她以最近北韩领导人金正日死亡为例,不少媒体工作者纷纷到北韩驻香港领事馆,领事馆人员即刻让警方协助,“劝谕”他们离开。她直指如果条例一旦通过,“到时候他们就会说受到滋扰,即时带走你们(传媒)了。”

麦燕庭担忧这是将“23条立法分拆上市”,条例一旦通过,后果相当可怕,“等于将一个医伤风的病人,你给他杀虫药吃,等你死掉。”


麦燕庭表示,在今天香港新闻自由不断被收窄的情况下,港府突然要就缠扰法立法,必然进一步打压新闻自由。(摄影: 尚铭 / 大纪元)

人权团体:打压示威自由工具

法律改革委员会11年前建议立法规管缠扰行为,政府下个月咨询公众,并提出将“集体骚扰”及“阻吓合法活动的骚扰”也定为刑事罪。

出席论坛的香港人权监察总干事罗沃启质疑政府立法的目的,是针对近年的警民示威冲突:“示威自由近年来有很多的冲突,也有很多的批评,就是警察的权利比较严苛,尤其是在中联办。这种安排之下,订立这些缠扰行为的法例,其实是很危险的。”

至于港府所谓仿效英国立法,他指缠扰法在英国常被滥用,因此联合国也批评英国有关的法例是箝制新闻自由。英国《卫报》最近刊文指,有关条例会用来对付请愿示威,比如有环保团体抗议电力公司也被指违法,或者有女士写信给动物公司不要做动物实验,结果被拘捕。他担忧若条例引来香港,雷曼迷你债券苦主和美孚新邨居民再不能持续抗争。

学者:恶法分化社会

性别及妇女研究学者李伟仪则批评,条例除了损害采访和示威自由之外,也质疑政府立法用意是分化社会,表示强烈反对。她说:“对于一些真正应该受到保障,被缠扰的受害人,将他们摆上台,令整个社会的讨论分化,帮不到这些受害人。”

她指近期传媒连番揭露区议会选举“种票”,“当新闻工作者不断追踪,日后是否会犯缠扰罪,示威者比如美孚居民抗议屏风楼,是否会犯罪?我们非常担心。”

(责任编辑:澹修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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