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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国发基金极机密投资案 立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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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8日电)宇昌生技案国发基金投资以极机密核定处理,立委质询究有多少案件是以极机密核定?国发基金副执行秘书苏来守表示,就他印象,这5年来,国发基金投资案没有以极机密核定。

立法院经济委员会今天邀请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兼国发基金召集人刘忆如,报告“行政院国发基金投资宇昌生技公司与台懋生技创投公司案”。

国民党籍立法委员谢国梁质询,为何当时何美玥(时任经建会主委兼国发基金召集人)用极机密公文让苏贞昌(时任行政院长)及蔡英文(时任行政院副院长)核定国发基金投资一家与美国基因科技公司(Genentech)合作的新公司?“公文为何是极机密”?“可以调阅极机密公文吗”?

刘忆如说,极机密文件开放要透过解密程序。

有关国发基金当初投资宇昌案,国民党籍立委赖士葆问,政府这项投资是否失控?刘忆如答询说,“不能这样讲”。

刘忆如表示,民国96年时,宇昌案一直都没有申请案,国发基金先拨款才有宇昌这家公司;但在这二年来,中裕新药(原宇昌生技)不管是增资、上兴柜等,都按照国发基金程序进行,“这两年是正常化”,“前面则没有申请案,当时是先拨款才有公司”。

赖士葆问刘忆如,如果时光倒流,由她担任经建会主委时,敢不敢这样做?刘忆如说,“不敢,因为违背程序”,“除非有特别理由”。赖士葆追问,“我们投资这么急,到最后得到什么”?“结果是nothing(无)”。

民进党籍立法委员潘孟安则说,为何这3年来不解密?偏偏挑这个时候解密?“如果把宇昌讲得这么不堪,国民党执政时还投资”?

行政院国家发展基金资料显示,民国96年2月15日,时任政务委员、经建会主委、及行政院国发基金召集人何美玥,以“极机密”文件签奉苏贞昌(时任行政院长)及蔡英文(时任行政院副院长)核可,在某些前提条件下,国发基金将投资2000万美元于一家与美国Genentech公司合作的新公司。

国发基金管理委员会在96年4月17日,以临时动议方式同意备查2月15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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